“啥?三天之内,就有七支巡逻队,三支运粮队遇袭?”卡拉奇立刻便愤然而起了,他的一蓬银白如雪的大胡子迎风飘动,双眼中好似要冒出火来一样。卡拉奇是印度斯坦人,和韦苏提婆一世的某一位宠妃有着七拐八弯儿的亲戚关系,因缘附会,就此青云直上,做到了统率五千战兵,一千辎重兵的将军。他的际遇,在贵霜帝国比比皆是,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的皇帝从众多竞争对手之中脱颖而出,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自然要大力拔擢自己人。
虽然卡拉奇是因为裙带关系得到的将军的高位,可是,他却并非无能之辈。他出身于印度斯坦的贵胄之家,十六岁从军,到今年为止,已经有三十年的军龄,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卒。基于某些不明原因,他一直被压制在中层,如今他单独统率一支军队,自然倍加珍惜。
面对着将军的咆哮,塞人百夫长并没有丝毫的不安,他仍然平静地行礼,目视将军朗声答道:“将军说得没错儿,三天之内,七支巡逻队和三支运粮队遇袭,损失兵员六百三十八人,战马一千八百匹,粮食三千石。我亲自去查勘过现场,应该是先前发现的那些马贼所为。”
贵霜帝国中,月氏人是第一等级,印度斯坦人和希腊人是第二等级,塞人是第三等级,在贵霜帝国中的地位,仅仅略高于奴隶。可是,塞人常年游牧,是最好的游骑兵和弓骑兵,贵霜军中,斥候大部分都是塞人。离开了塞人,贵霜军队便成了瞎子、聋子,这,便是塞人得意安身立命的本钱。所以,即便是一个小小的百夫长也没有丝毫惊惧和害怕之意。
早在半个月前,塞人斥候就发现了北面百里开外有数百马贼活动,他们立刻向卡拉奇建议,派出弓骑兵围剿,可是,卡拉奇却断然拒绝了,理由是不能因小失大。以卡拉奇的聪明,塞人百夫长的话语中隐含的讥讽他如何听不出来?可是,他暗暗在心中隐忍下来了,临阵之际,还是莫要再起波澜了。他道了一声辛苦,挥挥手让塞人百夫长退下了,自己则开始在宽大的中军大帐中踱步。这伙儿马贼如此行事,定然是要将他逼出大营,会不会是个圈套儿?
苦思冥想许久之后,卡拉奇终于有了决断,必须要出兵围剿!且不说塞人的意见,和对军中士气的影响,若是任由马贼如此肆虐,军中断了粮道,还打什么鸟仗?拉哈尔将军的本意,是让他守住这个紧要之地,防止汉军偷袭。可是人家都打到门前了,总得还手吧。
“传令,即刻出兵!两千印度斯坦步兵留下守寨,一千月氏轻骑兵和两千塞人弓骑兵随我出寨,一路向北,剿杀那数百马贼!”卡拉奇右手一挥,下了命令。军阵之中,军令重于泰山,只听得一声声号角悠扬,旌旗招展,三千骑兵迅速列队,一阵风般出了军营。
一路迤逦向北,在深深的青草之中,战死的塞人斥候尸体,倒毙的战马,被烧毁的粮草,沿途不时可见。这般凄惨的景象,只看得三千骑兵嘘唏不止,他们跳下马来,将战死的袍泽尸首一一收集起来,按照自己民族的礼节,念诵经文,或者火葬,或者掩埋,或者天葬。
就这样走走停停,一连走了大半日,方才走完了两百里路。众军心中愤懑异常,夜晚宿营之时便不由得多饮了几盏烈酒,想到战死的袍泽,不由得大放悲声。在苍茫的夜色之中,呜咽婉转,百折千回的离歌扳着篝火,一直唱到夜深人静。这便是他们出征之后渡过的第一夜,所有人都没有睡好,他们想念着家乡,想念着亲人,在半梦半醒之间熬过了一夜。
如此一来,第二日便起得有些迟了,吃罢早饭,众军拔营,正要继续向北,突然接到了大营发出的鹰信:大寨今日凌晨遇袭,正在激战之中,请速速回援,十万火急!“唉!我早就知道这是一个圈套儿!”卡拉奇长叹一声,洒下两滴老泪,立刻命令全军原路返回。
来时一路都是人马的尸骸,回来却是归心似箭,纵马疾驰,行了一百余里,正是人困马乏之时。此时正当午时,艳阳高照,晒得人浑身发热,那一副生牛皮的胸甲更是如同蒸笼一般,酷热难当。“前边有一汪泉水,正好略作歇息。”卡拉奇扬鞭直指前方,大声说道。
众军早已饥渴难耐,一听这话儿,再想想来时见过的一汪泉水,不由得精神振奋,纵马飞驰,疾驰而去了。一刻钟之后,远方的黑色旗帜向左摇了三下,又向右摇了三下儿,这是和斥候约定的信号,平安无事。三千轻骑兵顿时发出了一阵欢呼,纵马冲到泉边,扑通通跳下马来,用手捧起甘洌的泉水痛饮。百长见方的泉水边儿上,顿时人喊马嘶,挤成了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