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的中国人脑袋后面普遍都留的有辫子,身材瘦弱,和后世没法相比,再加上印第安人本身也算是黄种人,法警先生在夜晚将张恒认错倒也不是什么太让人意外的事情。
不过当他下马,走的再近一点,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二者的不同来。
这也让法警松了口气,考虑到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种种不快,他并不希望在这片荒无人烟的戈壁上撞到一个印第安人的枪口上。
为了让对方彻底放下心来,法警随后将腰间的另一只枪套也解下,挂在马背上。
既然对方展现出了礼貌,那张恒也投桃报李收回了手中的左轮手枪。
“好吧,我没想到还能在这片荒凉的遇到一个中国人。”法警伸出一只手,“我叫莫顿。”
张恒和法警握手,“张恒,凡事皆有可能,执法官先生。”
“你要去哪里,张恒先生?”法警随后随口问道。
“林肯县。”张恒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地。
“好地方,我一个月前才刚去过那里,那地方虽然没有合适的土地种植烟草什么的,但是有不少牧场可以放牧,镇上的酒吧的黑啤酒味道也不错,你不会想错过的。”莫顿说完望了眼锅里的玉米糊。
“请便。”张恒道,反正他已经决定绕点路,中途去别的镇子上补给一下,也不在乎这半碗玉米粥了。
“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莫顿从马鞍旁挂着的袋子里取出一只铁盒,估计就是他的饭盒,舀了两勺玉米糊在里面,也不嫌烫,三下五除二的就喝完了,随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大概是觉得吃了张恒的东西,应该做点什么回报下,法警之后又开口道。
“恕我直言,张恒先生,你选择孤身一人穿越这片戈壁前往林肯县并非明智之举。”
“为什么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