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听到夸奖虽然没说什么,但是脸上的表情看起来还是很受用的,顿了顿继续道,“至于关于行凶者的推论,说穿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愿闻其详。”
“我们都知道行凶者想要占受害者的便宜,但是遭到了那个孩子的激烈反抗,她很勇敢,一直在和对方搏斗,但是奈何双方在力量上的差距太过明显,所以她最终还是没有逃脱,不过那个家伙也没舒服太久,就被被害者抓破了皮肤,虽然尸体在水里泡了有很长时间,但是指甲缝里依旧残留有一部分的皮肤组织,这大概也是他恼羞成怒的原因,一气之下动手掐死了她。”
“等等……你说你孩子是被掐死的?”
“没错。”福尔摩斯很肯定道。
“可是她的头部不是被重击过吗?”张恒问道。
“就像我说的,两人之间有过一番搏斗,从伤口的痕迹来看我倾向于认为她的脑袋撞到了桌子,不过并不致命,真正让她致死的还是窒息,不是在水里窒息,而是被人扼住了咽喉,她的脖子上有淤青,但是泡水后就很不明显,一般人估计不容易发现,至于说他们认识也很正常,在当时那个时间,天已经黑了,如果是不认识的男女,几乎不可能共处一室。”
“那身高呢,你说他差不多有六尺高,又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张恒问道。
“唔,这就需要一点技巧了,”福尔摩斯道,“我模拟了他们当时的……唔,位置,女方在下男方在上,之后对照脖子上的淤痕,可以确定手掌的方向和角度,进而算出行凶者的大概身高和我差不多。”
福尔摩斯侃侃而谈,终于在上菜前把之前的推论全都给理清了。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刚开始咋一听结论的时候感觉很神奇,不可思议,但是一旦知道推论过程,好像也就没有那么神秘了,就好像是魔术师的魔术。
“正向的推理很容易,比如看到面包就知道是早饭,但是反之就不然了,这也是侦探需要锻炼的能力,你如果想学的话可以先从猜职业开始,从一个人的衣袖、鞋子、食指拇指的茧皮、指甲盖、衬衫、表情等等猜出他所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比如你身后那一桌的先生,只靠观察我就能知道他刚从阿富汗回来,是一位军医。”
张恒闻言今晚头一次在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神色,心想不会这么巧吧。
福尔摩斯以为张恒是不相信,又开口道,“我们可以打个赌,看我们谁能准确说出更多和他有关的事情,放心,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