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很伤心,却也能释然,狼的天性本身散漫自在,不可能为了他,一直当成狗一样留在这里。”
“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听到他养的羊群发出了激烈的动静,他明白是有野狼过来偷羊吃了。”
“然而他提着灯出去一看,竟是两只狼在羊圈里打架。”
在顾自辰讲故事的时候,那只小黑狗吃完东西,就跑了。
顾诺儿怔怔地看着前方,耳边全是哥哥的声音。
“我朋友一眼就认出了其中一只,就是他养的狼崽。它跟那匹偷羊的野狼互相撕咬,最终赢得了胜利,野狼浑身是伤的逃走。”
“他们重新相逢时,隔着月色,他的狼崽身上多了一些伤疤,就静静地站在那里,拿黄铜色的眼睛打量他。”
“狼崽不会说话,但我朋友说,他不知为何,读懂了它的眼神,似乎它在说:好久不见。”
“那一刻,他发誓他没有看错,狼崽朝他摇了摇尾巴,然后没有留恋,转身一跃,就回到了森林里。”
“后来,我朋友才知道,为什么别人家的羊偶尔会丢,他家的羊从来一只不少。”
“他跟我提起的时候,句句潸然,他说其实狼不是不摇尾巴,而是它们生性冷漠,然而,却将那为数不多的情感,压在了心底,隐忍克制,从不将喜爱喧哗出来。”
“不是它不会摇尾巴,而是它的守护,从不曾被他看见罢了。”
顾自辰讲完以后,却见顾诺儿久久没有回话。
他低头一看,妹妹不知何时,竟然哭了!
一双琉璃似乌黑的眼睛,积蓄着泪花。
顾自辰长眉一拢,紧张询问:“妹妹,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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