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归兵之境,半圣参战【求票】
旷野中,火光冲城。
罗斯听到侧翼传来的喊杀声,在马背上回头,顿时看见一支汉军,从山上杀下来。
对方瞬间绽放的杀机,战意,彪炳凶悍,人人两眼放光,但全军的气势非常稳。
就如同扑击猎物的虎狼,绝没有畏惧,而是在狩猎!
杀下来的汉军,在高速冲刺中,每个人的马位仍井然有序。
马和马之间,像是经过最精准的测量。
将领冲在最前方,后方的军伍呈雁翼形延伸。
整个阵列四千人,兵锋层层汇聚前推,以保证最前方冲阵的将领,能积蓄足够的力量,在爆发的那一刻,一举破敌。
罗斯只看了一眼敌军的冲势和阵型,就判断出对方的强大,不由得汗毛倒竖,声嘶力竭的道:
“备战,敌袭!”
“备战——”
罗斯和格兰两位正副将领,拨转马头,准备迎敌的时候,汉军已和亚美尼亚队列中间的兵马,短兵相接。
锵啷——砰!
亚美尼亚兵马两万多人,如一条长龙,八马并行。
汉军从侧翼杀下来,接战的一瞬间,攻击位置是他们的队列中间。
汉军前方,复陆支挥刀下劈。
虚空出现一条长达丈许,耀眼的刀芒。
遭到他冲击的几个亚美尼亚兵,举起长矛,往他刺来。
兵器碰撞的震响中,亚美尼亚兵同时感觉手上一轻,几柄矛杆,居然被一起斩断。
复陆支眉梢的短疤,好似一条狰狞的蜈蚣般挑了挑,凶狠残忍。
他顺势沉腕,刀锋如毒龙探头。
一个美尼亚兵众胸前的轻甲上,窜起连串的火花,刀刃从斜侧方挑入其腰肋,直刺入腹。
复陆支抽刀之前,一扭手腕,入腹的刀刃绞碎了其脏腑,对方瞬间毙命。
战马前冲。
复陆支随之卷入敌阵,刀锋左右劈砍,如一道道匹练,和身后汉军配合,迅速突进。
有亚美尼亚兵亦是颇为悍勇,想以战甲承受其一击,趁机反攻,却被连人带甲,一起斩落马下。
刀锋过处,甲胄龟裂侧分!
“他们的战刀……能破甲!”
调转马头,从队伍前方冲过来的罗斯和格兰,一直在观察接战处的战局,大吃一惊。
不仅战刀的威力,能破甲,且汉军执握的盾,将领身上的甲胄,都有一种光芒流转,刀兵难入。
这说明汉军在军械上,胜过他们不止一筹!
甲胄的防护作用削弱,战损就会成倍提高。
观察到的结果,让罗斯和格兰心里寒意大作。
另一侧,嚣旗胜和赵破奴,并肩冲下来。
嚣旗胜统率的是霍去病的六百亲军,精锐中的精锐。
他们从山坡上杀下来,卷入敌阵的一刻,嚣旗胜竟从马背上跳落,冲进了敌阵。
嚣旗胜日常披甲,身形敦实粗横,是一员骁将,勇武过人。
他的弱点是打仗不怎么用脑子,所以当不了主将。
但其悍勇程度,在霍去病麾下将领中,一直排在最前列。
他一身重甲,嫌骑马影响发力,从马上落地奔跑,矮壮的身形如同一柄实心大铁锤轰入敌阵。
砰!
他身形本就不高,冲入敌阵后,沉肩下压,躲开敌军的攻势,遂横向撞击战马,然后绷直身体,以肩膀上挑,周边的马匹居然被他一肩掀翻,腹部骨骼塌陷。
嚣旗胜包裹在拳甲下的拳头,一拳由下往上,击中马腹。
他的攻势没有任何技巧,但狂暴的力量从马腹下上冲,气劲却是将马背打穿。
那马背上的脊骨上凸,如刺枪般戳入上方的骑兵体内。
连兵带马,一起毙命。
下一刻,嚣旗胜合身撞上左侧的另一匹战马。
砰地一声!
战马和马上战士,彷如被一辆全速行驶的卡车迎面撞击,凌空飞跌。
“来啊,我要打死十个!”
嚣旗胜披甲在地面上奔跑,哐哐哐诓,像一座人形的钢铁小山。
杀十个,是因为霍去病说让他们以一当十,四千军要当四万人用,杀十个是基本目标。
赵破奴是三人中破阵速度最快的一个。
他手中一杆战矛点、刺、劈、扫,刹时间便刺出上百次,招式高度精简,却极为实用。
三人中他是最快带兵戳穿对方阵列的,复陆支紧随其后。
嚣旗胜最后才杀出来,但造成的杀伤力最强。
戳穿敌阵后,赵破奴顺势往左拨马,复陆支往右,两者背道而驰,一人负责一部分,再来一次穿阵,如此反复,是为绞杀剪阵。
这是最为凶险的近距离搏杀军阵。
但他们麾下这支汉军,全员老卒,心态稳得一批,以少敌多也没半点畏惧,甚至在冲阵过程中,知道配合呼吸,在什么时候投入多大力量,便于自身久战,而不力竭。
这就很可怕了。
每个人都能将战斗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且续战能力持久。
这也是他们敢于以少敌多的自信和原因。
连续两次杀穿敌阵后,敌军主将罗斯和格兰已率兵冲过来回援。
罗斯直冲赵破奴,而格兰则逼向复陆支,又有麾下将校联袂冲向嚣旗胜。
只要将汉军困住,遏制其冲杀的势头,就可凭借人数优势,将汉军拖入泥沼,逐步蚕食。
交锋才开始,却已进入最激烈关键的时刻。
另一处战场上,霍去病纵观战局。
他没亲自下场,但足下军阵荡开,放出了一个巨大的环形战阵。
军阵的纹路在地面上攒动,如巨龙翻身。
他达到兵家九境后,战阵面积之大,匪夷所思。
连接近二十里外的赵破奴,复陆支等人交战的地方,也有阵纹浮现,将他们一起纳入战阵范围。
整个战场,每一处变化,都如同井中映月,在霍去病的感知里清晰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