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次就要十天半个月出不来,偶尔还会因为信号不好的缘故失联。
闻斯宇一开始还能忍耐三两天。
坚持一个星期就不行了。
扛着锅碗瓢盆哐当哐当地到了山沟里。
还让人临时搭建了个土灶,专心给祁诚做饭。
“那边刚才来了几个穿黑衣服的壮汉,用土砖不知道搭建了个什么东西,奇奇怪怪。”
“那是土灶,以前农村就用那种东西来煮饭。”
“难怪我看到很多锅碗瓢盆,是谁啊?”
“祁诚的相好。”又有人插了一嘴。
“祁诚相好?谁啊?安以乔?”极少在网上冲浪的人问。
“嘘,你这话可千万别叫闻总听到,他会生气的。”
“哦哦好的,但你怎么知道闻总会生气?闻总会来我们这里吗?”
“当然。因为我是闻总的助理。”突然插进来的那个人道。
八卦的众人:“……”
很快,整个剧组的人都知道,祁诚的相好来跟组给他做饭了。
还是鼎鼎有名的闻总,穿着一身裁剪得体的西装,身形笔直修长,脱掉了西装外套,挽着白色衬衣的袖扣,上面还有价值百万闪闪发亮的袖扣,露出来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很有力量感。
就是这样耀眼的一个人,站在灶台边,拿着锅铲娴熟地炒起菜来。
明明很诡异的画面,却又意外有种独特的魅力。
“闻总居然还会做饭,这男人也太好了吧。”八卦的人嘴巴永远停不下来。
“闻起来还很香,比剧组的盒饭好吃多了。”
“剧组盒饭都是十几公里外的饭店送进来的,每回到等到开饭都凉了。”
“他们俩是怎么走到一起的?看起来就是没啥交集的两个人啊。”
“《野玫瑰》知道吧?那是他俩的定情之作。”
“哦哦,有所耳闻,原来如此。”
有人觉得这样的画面过于震撼,悄悄拍下闻斯宇炒菜做饭的照片发到小群去聊得火热。
祁诚坐在小板凳上,盯着闻斯宇炒出来的八菜一汤。
胳膊肘抵着膝盖,手掌托着脸蛋,古装的发套还没拆,身上穿着白色的打底,衬得他小脸更加白嫩。
“做这么多吃不完吧。”祁诚小声,“浪费可耻。”
闻斯宇用刚烧开的开水烫了一副碗筷,然后盛满饭递到祁诚跟前,把筷子塞到他手里,“赶紧吃,吃完到我帐篷里抓紧时间休息一下,剩下的我会吃掉不会浪费。”
祁诚的确饿了。
闻斯宇的手艺继承了书本里的闻斯宇,堪称一绝。
祁诚的胃口逐步被养刁。
在闻斯宇来跟组给他做饭之前,祁诚天天领剧组的盒饭,吃没几口就吃不下,差点没把他饿死。
祁诚吃得有点急,闻斯宇又道:“慢点,细嚼慢咽不伤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