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宋薄言隔叁差五的就会梦到池清霁。
但此时此刻,他躺在床上,依旧无法熟稔地从梦境中抽离出来。
本能地闭上眼,宋薄言想要重新回到那间铺满阳光的教室。
但外面隐约的晨光已经从窗帘的缝隙中透入,耳畔是室友手机闹铃的声音,带着震动,周而复始,将他脑海中的画面搅得稀碎。
宋薄言皱紧眉头坐起身,才看室友慢悠悠地把闹钟摁掉,爬起来拉窗帘。
窗外是阴天。
云翳层层迭迭,一眼便知是个看不见日出的清晨。
“哟呵,宋薄言,你也醒啦?”
宋薄言现在住的地方是麓城生物科技研究园的宿舍,这个说话的人是他的室友,胡知。
两个人当年作为那一届唯二考入约翰霍普金斯的中国人,那时候就住对门,后来回国又进了同一家研究院,自然再度顺理成章成为室友。
“托你的福。”
宋薄言下了床,冷淡地走进洗手间拿起牙刷,就看胡知靠在门边探进头来:“今天晚上我们找个酒吧喝喝酒怎么样,连着干了半个月,再不消遣消遣得挂了!”
大概知道宋薄言肯定会嫌吵,胡知在他还没看过来之前赶紧又补了一句:“清吧,就听听歌喝喝酒。”
其实清不清吧对宋薄言来说根本无所谓。
他不是嫌吵,只是单纯嫌麻烦,出门麻烦,打车麻烦,回来一身烟臭汗臭也很麻烦。
但不答应依然麻烦。
因为胡知是那种将群居动物的特性发挥到极点的人,对组队行动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狂热,如果他不去,胡知肯定也不会去,然后窝在寝室唉声叹气一整天。
宋薄言权衡利弊的功夫,一旁胡知却完全不知道他听没听见。
因为他闻言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照常拿起漱口杯,抽出牙刷,挤牙膏,然后准备送进嘴里。
“哎——”
“行。”
“……”
好吧,天才总是有些怪异。
胡知只能这样说服自己。
傍晚,两人在食堂简单吃了点东西,就来到了市区。
酒吧是胡知下午在朋友圈问了一圈问到的,说是开了四五年,也算麓城本地的老酒吧了,酒不算贵氛围还行,尤其酒吧的乐队很不错,女声很好听。
来的路上,胡知本来也没抱太大希望,毕竟这种走穴的乐队吧,要真有实力,也不能一直走穴了,来了能听个响儿就行。
他只希望酒都是真的,别宰他俩外地人就好了。
但没想到真到了那,发现人挺多,而且不光是年轻人,还有些一看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许多年的大哥。
胡知一进来就感觉这酒吧有点东西,找了个卡座坐下之后,才发现来得还挺巧,刚正好是两首歌中间的间隙。
他扫了一眼中间的舞台,用手肘顶了顶宋薄言的胳膊,凑过去说:“哎这女主唱有点意思啊。”
宋薄言进来就没往舞台方向看过,直到被胡知连着捅了好几下,才懒散地抬起头,敷衍地朝舞台上看了一眼。
“就抱着吉他那个,白T牛仔裤,现在的酒吧驻唱都这么小清新的吗。”
胡知看着舞台上那个披着黑色长直发,肩上挂着一把电箱吉他的女生,背影瘦削而纤细,让人看着就忍不住平白生出点保护欲来,咂了咂嘴:“在校大学生出来兼职吗,她们宿舍晚上不熄灯?”
他嘟嘟囔囔一大堆,才发现宋薄言又是好一阵子没接话。
胡知想了想也确实,宋薄言他就没对关于女人的话题产生过兴趣——不光女的,当年在巴尔的摩读书的时候,那灯红酒绿夜场佳人,男的女的基本都给他递过条,这兄台搭理过谁啊。
“得了得了,还是看看有什么酒吧,”胡知说:“你要喝什么?”
宋薄言兴致缺缺收回目光,思索片刻,随便两字还没来得及说,就听酒吧另一头有人趁下一首歌前奏未起,高喊一声:
“池清霁,我爱你!”
池清霁。
这叁个字就像是准确地连接着宋薄言的脑神经,从他的神经末梢狠狠剐蹭过去,迫使他近乎条件反射般地侧头看向舞台。
“爱我就多点两首歌吧我有提成,谢谢老板哦!”
而瘦削的女歌手只一句话,便将台下怪声怪调的起哄化作一片欢笑。
话音未落的功夫,宋薄言就看着舞台上的人笑着朝他们这边转过身来——
对上他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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