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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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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不可置信:“那小孩儿,是阿史那克鲁的儿子?”

魏宁点头又摇头:“我不能完全肯定。”

只是长得很像而已,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算一下年纪,阿史那克鲁如今应该三十多岁,突厥汗国的女子热情开放,生孩子都生得早,作为一个国家的王子,十五六岁有了儿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徐元嘉沉默了半晌,然后问魏宁:“你见到阿史那克鲁,应当是在战场上才是,可是同你打仗的,难道不是戎狄?”

魏宁到底是什么时候见到他口中的阿史那克鲁的。

徐元嘉不觉得是从画上看到的,就画师的手艺,只能画出神似,画不出形似。

一个养尊处优的王子,神态同小鹿一般的阿莎肯定是天差地别。

魏宁的额间滑过一滴冷汗,他的确是在战场上认识的阿史那克鲁,但那是上一世的战场。

“我是怎么知道他的样貌的,这个并不重要不是吗?”

他决定把话题抛给徐元嘉:“如果,如果他是阿史那克鲁的儿子,你打算怎么办?”

第119章

徐元嘉没有直接回答魏宁, 而是向他抛出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他真的是阿史那克鲁的儿子,你觉得他能卖到几个钱?”

“几百匹骏马……”等一下, 魏宁差点就被徐元嘉带着走了, “为什么要把阿莎卖钱?”

徐元嘉把卖人说得这么光明正大清新脱俗真的好吗?

徐元嘉睨他一眼:“不拿他换钱, 你还想留着他做你的侧妃不成么?我瞧那孩子看起来挺喜欢你的, 若是他真的是王子的孩子, 那也是身份尊贵,当你的侧妃倒也是配得上的。”

突厥有内陆养不出来的千里马,将士还可以训练,马儿却不是说养就能出良种的。

至少短时间内,同突厥换是很划算的。

他们可以通过阿莎,想办法建立起突厥同燕地内的交换渠道。

哪个朝代的领土扩张都是靠打仗, 在战场上, 拳头才是硬道理。

“算了吧,我这个人,不是很爱吃醋的。”他真纳了侧妃,徐元嘉这个成精的醋坛子肯定能够给他表演一下什么叫醋海生波, 醋漫金山。

真当齐人之福是那么好享的啊,魏宁才不傻呢。

徐元嘉倒也不恼,知道魏宁先前对着阿莎失神的理由不是因为对方的美貌, 他的心情就已经好了不少。

再想到阿莎的身份,注定和魏宁不可能,他的神情更是愉悦。

“只是几百匹骏马,当然不够, 不过有个前提是,他当真是阿史那的儿子。”

魏宁斩钉截铁地道:“不是儿子,也是亲缘兄弟,他们两个除了眼睛,其他地方都很像。”

他先前同阿莎说的时候,就问了好些问题,依着他对对方的了解,那肯定是年轻时的阿史那没错了。

上一世他十七八的时候就入了战场,因缘际会,见到了阿史那克鲁,对方还是个二十出头的俊美小伙,年轻又英俊,一双绿宝石一般的眼睛。

“有句话我想我先前说错了,阿莎的眼睛也像阿史那克鲁,瞳色是一样的,只是神态不一样。”

一个的眼睛是温柔羞怯,像是溪涧饮水的梅花鹿,另一个则是骄傲肆意,如同草原上盘踞天空的雄鹰。

但这些事情,都是他前世的事了。

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有些理由注定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

“我先前也只是推测,毕竟天底下没有联系的两个人,能长得如此相似实在是罕见。”

徐元嘉道:“是不是,从阿莎身上下下手便是,他的母亲既然将他视作希望,定然会给他留下一些信物。”

一个异国的皇子,同齐国的苗女有了私情,还有了孩子,而且还教苗女死心塌地,念念不忘,不可能半点痕迹都没留。

“万一,我是说万一,对阿史那来说,亲儿子不值钱呢。”

“那就看阿莎的母亲在他心中份量重不重了。”徐元嘉略做停顿,又安抚魏宁,“你也别太担心,草原上的狼,不仅在意感情,还注重血脉,只要阿莎真是他的孩子,一定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阿莎的母亲算是淮安王害死的,而淮安王又是魏宁解决掉的,只要阿史那有点脑子,就不会同魏宁作对。

魏宁一锤定音:“这样好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十二。”

徐元嘉难得对魏宁的做法表示异议:“十二他瞒不住秘密,这种事情交给他会不会不合适?”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交给他来做。对阿莎那样的孩子来说,十二这样的人才更容易让他放下戒备心。”

虽然阿莎看起来十分羞怯,但在淮安王的功里长大,又是这么个尴尬身份,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母子两个日子不好过。

阿莎母亲在的时候可能还好些,毕竟她在明面上是淮安王的女人。

从初见时对方瘦骨嶙峋的样子,他就可以肯定对方吃了许多的苦头。

能够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已经是相当不易,但阿莎绝对不至于轻听轻信,不然的话,他绝对活不到十五岁。

“你不怕十二喜欢上他,或者他喜欢上十二?”不知怎的,徐元嘉想到了自己和魏宁。

魏宁无语道:“天底下哪里来的这么多断袖,再说了,小十二有喜欢的人,而且不是阿莎那一款的。”

“小十二喜欢谁?”

“燕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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