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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讨厌我哥的男友(彩蛋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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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沈暮也记不清了。

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那边在做爱,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

然后半褪下裤子,虚空对着沈朝的脸射了精。还不敢留下痕迹,用手兜着精液甩进垃圾桶里。

沈朝其实很少带人回家,就算带回家也挑沈暮不在家的时候。那天沈暮明明说自己出去玩,但却提前了三个小时到家,所以才会被沈暮撞见。他从门缝发现沈暮的瞬间就把还硬着的男友踹下床,让对方滚蛋。自己则快速穿好衣服,脸上还残存着情欲的红粉色,给沈暮撒娇,让沈暮把刚刚看到的画面都忘掉。

沈暮不仅忘不掉,雪白的肉浪还总在他的梦里出现。

也许更早。

爱上亲哥这件事简直惊世骇俗,沈暮察觉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自我厌弃。可自私是人的本能,沈暮离不开他唯一的亲人,他的爱人,他的哥哥,好不容易给自己洗脑得接受自己对沈朝畸形的感情。

他总是想,他不奢求太多,只要能一直陪着沈朝就好。

饭菜布置好后,沈朝还在煲电话粥,沈暮喊了声沈朝要他过来吃饭。沈朝头也没回,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换了边听手机。

饭菜的热气逐渐消逝,沈暮走过去抢过手机,不管对面还在说,挂了电话。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沈朝只以为沈暮是嫌麻烦,不愿意再去热饭,搂着沈暮的脖子道歉:“对不起嘛,等会饭菜我会自己热的,别生气。”

沈暮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下去,干瘪地说了句:“我没生气。”

生怕沈暮生气似的,沈朝边吃边夸,每吃一口都要感叹一句,特别夸张,沈暮只是坐在对面翻看旧照片。

沈朝每次这样都别有目的,沈暮在等,等沈朝又要说什么伤他心的话。

果然下一秒,沈朝就咬着筷子踟蹰开口:“我想了想,明天下午,你还是跟我一起去见见向晚吧。”

“我明天下午有约了。”

“还是那个女孩子吗,叫卿卿的圆脸女孩?”

沈暮点头。

“好吧。”沈朝低头,可怜得仿佛沈暮这个决定有多对不起他,“那你明天回来记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后天早上搬家公司就来了。”

“我自己搬出去住。”

沈朝好似根本没听进去沈暮的话,筷子戳着饭,问沈暮:“明天下午能不去约会吗?”

沈暮没有回答,头一次有些咄咄逼人地反问:“那你能不结婚吗?”

沈朝被沈暮的话噎到,放下筷子走到沈暮面前,跨坐到沈暮大腿上,逼着沈暮抬头仰视他。沈暮如果不抬头就会埋进沈朝的胸膛。

这个姿势其实远超兄弟感情的暧昧,但两个人都过于习惯这种亲密,没有察觉。

他掐住沈暮两边的脸颊肉,用哄小孩的语气对沈暮解释:“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没用。你也知道我陪向晚领结婚证,只是为了给他安全感,但这不代表我会抛弃你啊。”

他摸沈暮的头像是在揉小狗头,“而且我这不是让你和我一起搬进去了吗?”

“如果我一辈子不结婚呢?他也会让我和你们一起住一辈子吗?”沈暮直视沈朝的眼睛,沈朝一瞬间被看得猝不及防,于是犹豫了。

“……一辈子太长了,未来的事都说不定的。”

沈暮不清楚他说的是沈暮一辈子不会结婚还是自己不会一辈子和易向晚在一起,也许两者都有。

但沈暮没有被安慰到。

万一他们真的在一起很久很久。

沈暮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唯一拿得出手的爱都夺走。

他开始有些恨易向晚。

沈暮别开视线,不让沈朝看见他其实已经眼红。他拍了拍沈朝的大腿,示意他从自己身上下来,“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去酒吧。”

上车时,沈暮把沈朝忘在脑后的衣服装进袋子里递给他。沈朝接过去翻开来看了看,发现已经被烘干熨平,解开安全带对着主驾驶的沈暮又是一顿亲亲蹭蹭,嘴里还说着“我没有你怎么办啊”。

沈暮绷着脸差点被沈朝蹭起反应,把沈朝摁进副驾驶,帮他系好安全带。

“你耳朵怎么这么红?”沈朝的手指碰上沈暮通红的耳朵尖。

指尖有点凉,沈暮僵硬着缩回主驾驶坐,结结巴巴:“没、没事。”

就这么奇异的,沈暮被沈朝哄好了。

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下车前沈朝对他说今晚不用来接他了。

“向晚会来接我,晚上也不回家了。暮暮明天见。”

沈朝挥挥手转身离开,留下沈暮一颗心坠入谷底。

易向晚把他哥抢走了。

沈暮没回家,他把车随便停在路边,也不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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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收到警察的罚单,进酒吧找了一个角落位置喝闷酒。

没过一会沈朝换好衣服化了妆出来,裙摆上应沈暮的要求加上去的那一截布料还是被沈朝剪了,粗糙的毛边磨红了沈朝的大腿根,只要他经过都有人对他吹口哨。

沈朝每次在酒吧驻唱都穿得清凉,令人遐想的春光不要钱似的砸别人头上,所以沈暮从来不看沈朝表演。他一直不明白,沈朝现在足够有钱,为什么还会来一个小酒吧驻唱。

四周都是跳动着的浓稠紫色红色的光点,只有舞台上的光还算敞亮,打在沈朝迤逦的漂亮脸蛋上,他弹着电吉他唱着歌,金色发丝仿佛在发光。

酒吧很少会有人观看驻唱表演,但场上像沈暮这样沉迷其中的人还不算少。他唱得好听是其中一个原因,沈暮觉得更多是因为沈朝太好看。

果然,沈暮唱完三首歌下台,就有几个男的凑上去,长得都还不错。

之前的沈朝心情好就会选个顺眼的去开房,所以经常凌晨回家。但沈暮却看见沈朝摆手拒绝了,下一秒蹦跶着扑进一个黑色长发男人的怀里。

那人比沈朝高一点点,借着力抱着沈朝转了个圈。面朝沈暮时灯光恰好亮起来,照亮了他的脸。

笑眼弯弯,一脸的宠溺,沈暮特别熟悉,恨之入骨的熟悉。

是易向晚。

沈朝以前不缺确认关系的男友,但这并不妨碍他找炮友。高中有段时间,沈暮不和沈朝一起睡就睡不着,他通常熬到凌晨沈朝回来,于是见过沈朝被不是男友的陌生男人送回家。他装作熟睡,沈朝上床后他凑近沈朝闻见他身上明显属于酒店的沐浴露香气。

凌晨,陌生男人,洗澡,酒店沐浴露,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了易向晚决定洁身自好。

准备结婚就是不一样,能成为沈朝的例外。

沈暮讨厌沈朝还有例外。

所以更讨厌易向晚。

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沈暮也记不清了。

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那边在做爱,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

然后半褪下裤子,虚空对着沈朝的脸射了精。还不敢留下痕迹,用手兜着精液甩进垃圾桶里。

沈朝其实很少带人回家,就算带回家也挑沈暮不在家的时候。那天沈暮明明说自己出去玩,但却提前了三个小时到家,所以才会被沈暮撞见。他从门缝发现沈暮的瞬间就把还硬着的男友踹下床,让对方滚蛋。自己则快速穿好衣服,脸上还残存着情欲的红粉色,给沈暮撒娇,让沈暮把刚刚看到的画面都忘掉。

沈暮不仅忘不掉,雪白的肉浪还总在他的梦里出现。

也许更早。

爱上亲哥这件事简直惊世骇俗,沈暮察觉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自我厌弃。可自私是人的本能,沈暮离不开他唯一的亲人,他的爱人,他的哥哥,好不容易给自己洗脑得接受自己对沈朝畸形的感情。

他总是想,他不奢求太多,只要能一直陪着沈朝就好。

饭菜布置好后,沈朝还在煲电话粥,沈暮喊了声沈朝要他过来吃饭。沈朝头也没回,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换了边听手机。

饭菜的热气逐渐消逝,沈暮走过去抢过手机,不管对面还在说,挂了电话。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沈朝只以为沈暮是嫌麻烦,不愿意再去热饭,搂着沈暮的脖子道歉:“对不起嘛,等会饭菜我会自己热的,别生气。”

沈暮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下去,干瘪地说了句:“我没生气。”

生怕沈暮生气似的,沈朝边吃边夸,每吃一口都要感叹一句,特别夸张,沈暮只是坐在对面翻看旧照片。

沈朝每次这样都别有目的,沈暮在等,等沈朝又要说什么伤他心的话。

果然下一秒,沈朝就咬着筷子踟蹰开口:“我想了想,明天下午,你还是跟我一起去见见向晚吧。”

“我明天下午有约了。”

“还是那个女孩子吗,叫卿卿的圆脸女孩?”

沈暮点头。

“好吧。”沈朝低头,可怜得仿佛沈暮这个决定有多对不起他,“那你明天回来记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后天早上搬家公司就来了。”

“我自己搬出去住。”

沈朝好似根本没听进去沈暮的话,筷子戳着饭,问沈暮:“明天下午能不去约会吗?”

沈暮没有回答,头一次有些咄咄逼人地反问:“那你能不结婚吗?”

沈朝被沈暮的话噎到,放下筷子走到沈暮面前,跨坐到沈暮大腿上,逼着沈暮抬头仰视他。沈暮如果不抬头就会埋进沈朝的胸膛。

这个姿势其实远超兄弟感情的暧昧,但两个人都过于习惯这种亲密,没有察觉。

他掐住沈暮两边的脸颊肉,用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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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语气对沈暮解释:“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没用。你也知道我陪向晚领结婚证,只是为了给他安全感,但这不代表我会抛弃你啊。”

他摸沈暮的头像是在揉小狗头,“而且我这不是让你和我一起搬进去了吗?”

“如果我一辈子不结婚呢?他也会让我和你们一起住一辈子吗?”沈暮直视沈朝的眼睛,沈朝一瞬间被看得猝不及防,于是犹豫了。

“……一辈子太长了,未来的事都说不定的。”

沈暮不清楚他说的是沈暮一辈子不会结婚还是自己不会一辈子和易向晚在一起,也许两者都有。

但沈暮没有被安慰到。

万一他们真的在一起很久很久。

沈暮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唯一拿得出手的爱都夺走。

他开始有些恨易向晚。

沈暮别开视线,不让沈朝看见他其实已经眼红。他拍了拍沈朝的大腿,示意他从自己身上下来,“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去酒吧。”

上车时,沈暮把沈朝忘在脑后的衣服装进袋子里递给他。沈朝接过去翻开来看了看,发现已经被烘干熨平,解开安全带对着主驾驶的沈暮又是一顿亲亲蹭蹭,嘴里还说着“我没有你怎么办啊”。

沈暮绷着脸差点被沈朝蹭起反应,把沈朝摁进副驾驶,帮他系好安全带。

“你耳朵怎么这么红?”沈朝的手指碰上沈暮通红的耳朵尖。

指尖有点凉,沈暮僵硬着缩回主驾驶坐,结结巴巴:“没、没事。”

就这么奇异的,沈暮被沈朝哄好了。

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下车前沈朝对他说今晚不用来接他了。

“向晚会来接我,晚上也不回家了。暮暮明天见。”

沈朝挥挥手转身离开,留下沈暮一颗心坠入谷底。

易向晚把他哥抢走了。

沈暮没回家,他把车随便停在路边,也不管会不会收到警察的罚单,进酒吧找了一个角落位置喝闷酒。

没过一会沈朝换好衣服化了妆出来,裙摆上应沈暮的要求加上去的那一截布料还是被沈朝剪了,粗糙的毛边磨红了沈朝的大腿根,只要他经过都有人对他吹口哨。

沈朝每次在酒吧驻唱都穿得清凉,令人遐想的春光不要钱似的砸别人头上,所以沈暮从来不看沈朝表演。他一直不明白,沈朝现在足够有钱,为什么还会来一个小酒吧驻唱。

四周都是跳动着的浓稠紫色红色的光点,只有舞台上的光还算敞亮,打在沈朝迤逦的漂亮脸蛋上,他弹着电吉他唱着歌,金色发丝仿佛在发光。

酒吧很少会有人观看驻唱表演,但场上像沈暮这样沉迷其中的人还不算少。他唱得好听是其中一个原因,沈暮觉得更多是因为沈朝太好看。

果然,沈暮唱完三首歌下台,就有几个男的凑上去,长得都还不错。

之前的沈朝心情好就会选个顺眼的去开房,所以经常凌晨回家。但沈暮却看见沈朝摆手拒绝了,下一秒蹦跶着扑进一个黑色长发男人的怀里。

那人比沈朝高一点点,借着力抱着沈朝转了个圈。面朝沈暮时灯光恰好亮起来,照亮了他的脸。

笑眼弯弯,一脸的宠溺,沈暮特别熟悉,恨之入骨的熟悉。

是易向晚。

沈朝以前不缺确认关系的男友,但这并不妨碍他找炮友。高中有段时间,沈暮不和沈朝一起睡就睡不着,他通常熬到凌晨沈朝回来,于是见过沈朝被不是男友的陌生男人送回家。他装作熟睡,沈朝上床后他凑近沈朝闻见他身上明显属于酒店的沐浴露香气。

凌晨,陌生男人,洗澡,酒店沐浴露,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了易向晚决定洁身自好。

准备结婚就是不一样,能成为沈朝的例外。

沈暮讨厌沈朝还有例外。

所以更讨厌易向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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