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紧紧盯着我,目光充满压迫感,我甚至不由自主的躲开了他的视线,只是盯着地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听到那熟悉的,属于他的腔调。
“好久不见,康斯坦丁先生的口齿迟钝不少,因为见到老朋友太兴奋,所以结巴了吗?”他的声音愉悦,有种兴奋感。
我没来得及反应,他就走上前来紧紧拥抱了我。
他的身上有一股混杂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像少年时他从野外骑马归来时携带的味道。我一时感慨,不由自主的抬起双手,紧紧回抱住他。
我们拥抱着彼此,时间好像静止了,没有人动,也没人说话。
直到身边有人咳嗽了一声,我才尴尬的推开爱德华,看向等在旁边的丹尼尔。
“呃……我先出去……你们……你们继续……”他说完这句话,我的脸瞬间热成了烙铁。
丹尼尔离开后,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人。一片云彩遮挡了日头,房间里阴暗下来,沉闷的空气下,我感到浑身燥热,也许是因为对方灼热的视线。
“看到你现在好好的,我就放心了。”我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故作镇定,借以掩盖我此时紧张的情绪。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他简单的说,没有一句解释。
我们似乎直接避开了他明知道我在寻找他,而他却避而不见的事实,就像我们真的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偶然在异国他乡巧遇。
“当年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问他。
“如你所闻,我失手杀了人,如今还是个被发配殖民地的杀人犯。”他略有些自嘲的说。
“不,你不是!”我急忙反驳道。
“为什么觉得我不是?”爱德华盯着我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只是摇了摇头:“在我心里,你不是。”
第22章
在这个世上有天生衣衫褴褛、挨饿受冻之人,亦有长于富贵奢侈、奴仆环绕之人。
作为伯爵之子,我显然属于后者。
就如同我父亲时常挂在嘴边的话:“我们是贵族,是富贵之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对得起我们的身份。”
我出生在美丽富饶的伯爵庄园,有出身高贵的父母兄姐以及响亮的贵族头衔。围绕我们一家的有上千顷的土地和无数服务于我们的仆人。从懂事起,我就要接受符合自己身份的贵族教育。
“真正的绅士诚实节制、正直勇敢、自爱自强。”
在高大空旷摆满书籍的书房中,家庭教师的声音嗡嗡回响。这座书房是我小时候的梦魇,因为它实在太大了,我总感觉书房里的回音像幽灵一样,在黄昏时分,陷入阴暗的角落里,从四面八方窥觊着我。而我面前苍老的家庭教师就是唯一让我安心的人,他总是喋喋不休的用沉稳缓慢的语调告知我各种有趣的故事。
“绅士始终保持表里如一的高尚节操、友善乐观的仁慈内心、高雅体面的审美品位、温文谦逊的礼貌言行。”
“完美的修养,就是一位合格绅士的全部要求。”教师总结说。
我的家人们严谨的秉承了这一切,他们像所有的贵族那样,享受高雅的生活,来往于贵族阶层,被声色犬马围绕。美酒佳肴,华服珠宝,受用不尽的奢侈。日子在骑马打猎、聚会歌舞中不断重复,如同生活在一出永远也不会落幕的激昂华尔兹中。
我见过无数在这浮华中醉生梦死的人,他们愚昧可笑,贪婪懒惰,沉迷于各种欲|望和享乐,那些酒醉后的嗤笑声曾给年幼的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他们也是绅士吗?可他们跟您说的一点也不一样,他们蠢得像栅栏里的猪,只知道吃喝睡觉,纵欲享受。”我坐在书桌前,不赞同的对家庭教师说。
家庭教师叹息的摇摇头,架在鼻梁上的金框眼镜微微闪烁:“富贵之人,未必拥有绅士的品质,但他们依然是绅士。我希望爱德华少爷您不仅仅是个拥有绅士地位的人,您应当拥有真正厚重沉稳的内心和坚毅不拔的品格,而不像那些人,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
12岁那年,父亲送我去洛克公学读书,在那里我遇到了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至今为止,我见过的所有绅士阶层的人,无一不是高傲自恃,将他们的身份和地位看的极重,甚至等同于生命来维护。对任何有损他们尊严的事都坚决抵制,特别是对那些暴发户商人,恨不能将他们统统驱逐出境,以免他们仗着有钱在真正尊贵的人面前露出丑态。
而那个人居然为了一个初识的陌生商人子弟跟我们作对,甚至不惜放下尊严,对我做出卑微的举动。他简直让我手足无措,一时间我所有的游刃有余都被他动摇了。
而他的特立独行却获得了院长修士的赞扬,并且被同学们一一接受。
年幼的我认为这是对我极大的羞辱,院长修士并非贵族子系,所以他当然偏向那些暴发户泥腿子。我决心要盯着那个不识好歹的臭小子,总有一天他会为冒犯了我而承受后果的。
原以为他是个倔强讨厌的人,可我渐渐发现他温文谦逊、知书识礼,而且是个十分有进取心的人,这赢得了我的好感。他多次试图跟我和解,可是我没有立即原谅他,身为贵族,被如此冒犯了尊严,岂能因为几句道歉就冰释前嫌。我必须让他切实的认识到自己的错处,然后郑重向我道歉。
可是没过多久,他居然把我忘在了脑后,压根不再理睬我。
这惹怒了我,他怎么胆敢如此傲慢的对待我,因为在老师同学间受欢迎就自满了吗?如果我夺走他拥有的一切,老师的褒奖,同学的喜爱,看他到时候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渐渐不再出现在休息室里,每天都匆匆忙忙,连走在路上都是用小跑的。这可不是什么体面的行为,他简直像那些为生活忙碌的小人物。我们都是绅士的儿子,良好的举止修养和有条理的生活方式才是符合我们身份的要求。其实,那时的我忽视掉了最重要的原因,我很想见他,如果他总是躲在房间里,我就见不到他了。
烦躁之下,我只好找来那个胆小如鼠的约翰,命他把他带出房间,多多享受户外活动,而不是变成一个书呆子。
“亚当想要获得奖学金,他父亲跟他的关系很糟糕,不肯为他支付学费,他没有办法。”约翰说。
我派人稍稍打听了一下肯特郡的奎因特庄园,得到的结果令我皱眉。那家伙的父亲简直不像话,娶了个情妇出身的妻子,还把私生女养在家里。
这样看来,那小子其实也挺可怜的,在这上面我就放过他吧。但是我得让他知道,是我本着宽容仁慈之心放过了他,他要知道感恩才行。
而当我迈入少年时代,事情却陡然变得复杂起来。一切使我惶恐不安,却又有种美好朦胧的期待,我仿佛变成了一只鸟儿,雀跃的飞向天空,不管不顾。
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男女间的情|事。
最早是六七岁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庄园的马房里看新出生的小马驹。一个马夫把一个厨娘放在牲口架子上,撩起她的裙子,打开她的双腿。然后马夫解开裤子,抱着女人前后摇晃,木头架子吱嘎作响。闷热的午后,我躲在草垛里,怀抱着小马驹的脖子,耳边传来女仆压抑的呻|吟声。男人女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没有片刻的停息,那声音有时候像笑,有时候又像哭,还有时候好像动物在抓心挠肺的嚎叫。
我见过两条狗,我家里养了一群纯种比格猎狗,春天的时候,他们狂躁不已。有一次两条狗在花园正中的地方连在了一块,路过的仆人们都会笑骂两声。我从没想过原来人也像狗一样,真正看见了才发现,原来是一样的。马房里充斥着牲畜和粪便混在一起的味道,还有一股腥臊的臭味。男人女人的表情似是愉悦似是痛苦,急躁而慌乱的高|潮后,他们像死人一样摊在地上,要不是他们粗重的呼吸,我都以为他们真的要死了。
那时候觉得看到了很邪恶的事情,我还告诉了母亲,母亲把他们二人赶出了庄园。可后来见得次数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除了仆人们私下里偷情,每次宴会结束后,那些放浪形骸的客人在阴暗的角落里,僻静的树丛后媾合。这种事情不分|身份地位甚至性别,对他们而言,发泄欲|望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凡。
小时候觉得这种事情很恶心,我曾发誓永远也不会做这样肮脏的事情。
可是进入青春期后,一个人的面容却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我的梦境中,有一次我从迷乱的梦中苏醒,发现自己弄湿了床铺。我羞耻极了,可一种隐约的欲|望却从心底升起,想着昨夜里缠绵悱恻的梦境,什么肮脏都被抛在了脑后,美妙和幸福的感觉充斥着我的内心。
我想我爱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