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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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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后来他把方谨送去上学,竟然还不是一般初中,而是确实花了钱花了精力才弄进去的好学校。那段时期顾名宗在给家族做最后的洗白,那些危险动荡的日子里,据说他一直像养孩子一样亲自把方谨带在身边,而顾远则是交给保镖带去了海外,顾洋是交给他母亲照管的。

迟婉如有时候甚至觉得方谨可能是顾名宗的私生子——虽然那确实是非常无稽且荒谬的猜想,两人面目五官也找不出任何相似之处。但顾名宗对这个注定要被牺牲的小孩,确实有种超乎她想象的宽容和耐性。

方谨从小异常胆怯,容易惊厥、发烧,应该是他小时候亲眼见到父母自杀而留下的后遗症。他十三四岁时有一次撞见顾名宗枪杀叛徒的现场,因为刺激过度而患上了失语症,治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说话都磕磕巴巴的,那真是谁听他开口谁难受。然而顾名宗竟然用一种出人意料的耐心跟他对话,鼓励他开口,从头到尾都没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直到过了一两年方谨才渐渐恢复正常。

从什么时候起,这种朝夕相处的感情渐渐变了质?

迟婉如不知道,也不敢想象,因为每想到这一点,她心里就有种仿佛窥见了某个不该她知道的致命秘密一般,从脚底蹿起一股森寒的毛骨悚然。

方谨失语症痊愈后,顾名宗便把他送去欧洲上学,每到学校放假就飞去德国看他。她听人说顾名宗每次去都是一个人,从得知这个消息起,迟婉如就对正式进门不抱什么希望了。

谁都不可能想到,连迟婉如自己都不愿意承认,这个当年被卖进顾家来注定要代人送命的小孩,竟然真的成了她登上当家主母宝座的唯一阻碍 。不,可能最终代人送命的命运都要从他身上抹去了,毕竟顾远十几岁遭遇危险的时候,方谨一样好好的连头发都没掉一根,这种例外顾名宗能让它发生第一次就完全能发生第二次。

那是爱吗?迟婉如自己想想都觉得荒谬。

顾名宗这种男人,喜怒不定,善恶随心,对这世上绝大多数事情都保持着一种近乎冷漠般的随意态度,似乎也没有什么正面的三观。

如果这能叫爱的话,连三流拙劣电视剧里的爱情都能媲美梁山伯祝英台了。

但处在他这个位置上,对一个人厚道到这种程度,除了那种可笑至极的情感之外,她也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理由。

·

那天酒会圆满而散,短短一小段插曲并没有给豪华礼堂中的来宾带来任何影响,连最终致感谢辞的顾远都风度翩翩面色如常。

念完发言稿后他抬起头,目光在底下如潮的掌声中一掠而过,短暂的落到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上。

方谨站在餐桌边,璀璨灯光下他面色微微有些苍白,但神情平静看不出太多异样,只随大流地鼓着掌。

顾远别开视线,并不去看他。

顾远心里有种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恼羞成怒,这算什么?平时一副周到殷勤的样子,结果到头来跟别人跑出去鬼混还不接我电话?事后还跟我撒谎?

那以往事事以我为先的表象岂不都是骗人的?

顾远内心憋着一股隐隐约约的火,酒会结束后正巧顾洋和一帮家族表亲年龄相仿的富二代相约出去飙车,有个远房表弟问他去不去,顾远没怎么仔细想就一口应了。

“哎?” 顾洋倒有点意外:“大哥不是以前出事后就再不飙了吗?怎么,今儿想找找刺激?”

顾远回过神来,“我没听清楚你们要去干什么——你们自己去吧,小心安全。”

那表弟在边上好奇追问个不停,顾洋笑道:“我大哥以前上学的时候偷开赛车,三更半夜一头撞电线杆上了,差点给送去icu。不过今天大家都喝了酒,也怪危险的,要不还去昨晚那个pub?我听说他们今晚白夜嘉年华,咱们去看看搞得热闹不热闹。”

换做平常,顾远根本懒得跟一帮名字都叫不全的远方亲戚出去混,就算打发时间也是偶尔一次为之,整天跑出去疯那是顾洋才干的事。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大概不想早早回去碰见方谨,顾洋再次竭力撺掇时他便意兴阑珊的点头应了。

结果到了地方顾远才后悔,这种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夜店实在太乱,炫目的灯光、喧杂的dj、摇头晃脑衣着暴露的男女对他而言也够不上任何吸引力。他随便喝了点东西就想走,却被顾洋拉住了:“别那么严肃嘛大哥!来,叫小杰过来!”

边上有人拉过一个浓妆艳抹的小姑娘,短发,面孔倒白,有种中性的俊俏感,就是妆实在太厚看不清确实的五官。顾远只扫了一眼,便微微笑道:“男的吧?”

“到底是大哥阅人无数,这是他们这儿头牌。”顾洋回头使了个眼色,那小杰立刻蛇一样缠过来,涂着金光闪闪睫毛膏的眼皮眨得如同蝴蝶,笑容又甜又腻,亲手点了根烟敬给顾远。

这人长得还不如那天那个十八线小艺人,但确实会看眼色多了,只是夜店里人敬的烟谁知道掺了什么。顾远陷在沙发里跷着腿,随手接过来摁熄,问:“多大了?”

小杰媚笑道:“十八。”

怪不得能打扮成这样,过几年五官长开,再浓的妆都不行了。

“上学呢?”

“上高三,趁放假才出来做一做的。”

顾远颇觉可笑地瞥了他一眼,那目光竟然让小杰心里激灵灵打了个颤,半晌才嗫嚅道:“……老板让我们这么说的,客人听到上学才会高兴……”

顾远心说这都什么癖好,都是出来卖的难道上学还比不上学高贵点?再说能跑来这种地方撒钱买欢的也一样low,都是一路人,谁也别挑剔谁才对。

“老板……”小杰软绵绵叫道,主动上来依偎在顾远身边,又不敢靠太近,只深深陷在沙发里。

他能看出这个气势锐利的年轻人跟其他来找他玩的客人不一样。这个人的穿束看不出牌子,也看不出多有钱,但跟这人一起来的其他富二代都怕他。

他身上有种特别的、说不出来的东西,简简单单往角落里一坐都令人不容小觑,那是根本不用满场撒钱请酒,就鲜明突出到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场。

小杰没接触过这种等级的人,他不知道那是确实掌过权的、上位者的气息。

“你的客人喜欢你打扮成这样?”顾远漫不经心道。

“喜欢男孩的大多都喜欢这样嘛,”小杰连忙解释,“就是看着像女孩子,身体软软的筋骨没长硬的时候最好了,我这种在这儿最受欢迎,真到了喜欢肌肉男的地步,那不就是同性恋了吗?”

顾远问:“喜欢男孩有什么趣儿?”

“趣儿可多了,男孩有男孩的风情,再说也紧。”小杰妆容浓重的大眼睛眨了眨,抖着胆子爬上来,轻轻对着顾远的耳朵一吹气:“您想试试吗?”

顾远偏过头去打量他,目光让小杰心中一凛。

那不是带着情欲或挑逗的眼神,而是一种沉思和比较,仿佛通过一寸寸仔细打量他的眉眼五官,而透过他的影子,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算了。”

顾远突然道,起身从钱包里随便抽了几张钞票丢下来,也没跟不远处被莺莺燕燕包围的顾洋打招呼,直接就穿过人群走了出去。

小杰一惊就想去拦,但刚伸手又气怯了一下,只得眼睁睁看着他走出了夜店。

·

顾远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身边霓虹闪烁,车水马龙,穿着性感的少年少女嘻嘻哈哈笑着经过。

他那么高那么英俊,双手插在高定西裤口袋里,单身在城市的夜色中独行,引得女孩子们纷纷驻足回头而视,但他却仿佛完全没有察觉到一样。

……喜欢男孩有什么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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