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好,苏云芝就招呼沈梧隽把家里可以收合的大圆桌搬到了院子里,中饭就在院子里吃的。
乡里乡亲的聚在一起,就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了。
“老乐,这几天没来看你,今天看你气色好了不少。”
郑叔与沈爸爸性子合得来,之前他没来帮沈爸爸的时候,两人就常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先前听闻了沈爸爸这病,还暗自伤神了许久。
苏云芝听后,立马跟着附和道:“这两天估计是看梧秋回来,他高兴,精神气也好了不少,这两天都肯下床了。”
沈祥华道:“梧秋都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哥哥肯定是高兴的。”
见状,苏云芝也道:“梧秋是个有出息的孩子,隽隽要是有她一半的出息,我就放心了。”
郑叔端着酒杯,觑着眼打量着沈梧隽,过了几秒又朝沈梧秋这边摇头晃脑地看过来,“这个女娃是个有主意的,能干。”
说着,他又朝沈爸爸举起了杯子,“老乐,不瞒你说,你家这女娃我挺喜欢的,要不咱们俩结个亲家算了。”
“老郑,你可真会打主意,人家乐哥特地把人叫回来继承这事业的,要是跟你结了亲,你不占着大便宜了?”
年轻一些的果农姓段,名国栋,一向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还是你可以让你儿子上乐哥家来当个上门女婿?”
郑叔几杯酒下肚,这会酒意上头,智乱神昏的,也没听出这是别人打趣的话,还正儿八经地思索了一番,然后才拍着桌子和沈梧秋道:“闺女,你只要看得上我儿子,想要他来你家做个上门女婿,我也能接受,左右这年头男女都一样。”
郑叔越说越起劲,“我跟你说,闺女,要是换成旁人,我也不愿意,我儿子也不差,长得高,也端正,打小就读书好,本硕博连读,这会已经在省城工作,房车都有,这两年每年都有人上赶着来家里给他说媒,他都看不上。说实话,那些个姑娘我瞧着不是太俗就是太艳,我也瞧不大上,但你这闺女就很得我眼,只要你愿意……”
“喵~”
突如其来的猫叫打了个岔,郑叔瞬间就不知道自己说到哪了,盯着跳到了沈梧秋怀里的白猫愣了好半会,才挤出一句,“这是你的猫?”
沈梧秋本来依旧不想搭理白猫,但此情此景,白猫也算替她解围了,遂无意识地揉了下猫脑袋,“嗯。”
“这猫真好看,和我儿子养的那只什么偶一样好看……”说到儿子,郑叔又想起刚刚说到哪了,“正好,我儿子也喜欢养这些玩意,你们也算有共同爱好了。对了,你这猫是公还是母?”
“……母猫。”
“母猫那就更更更好了,他养的是一只公猫,你们要是在一起了,连猫都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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