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奶奶关心的目光下,拉着凌女士狼狈离开。
回去的路上,凌女士松了一口气说:“哎哟,刚刚真是太丢……。”
在程厘的目光之下,凌女士赶紧改口:“太尴尬了。”
程厘闻言,露出无语的表情。
有母爱,但是不多。
凌霜华赶紧主动转移话题:“刚才容祈一瞧见我,立马就认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师,特别客气的跟我打招呼。没想到现在他这么有出息,都还能记得高中老师。”
对于容祈的事迹,凌霜华自然没少听。
毕竟哪怕是一中这样的学校,容祈这种学生,属于超级荣誉校友那种。
据说今年一中的校庆,校长就打算将这些杰出校友,都请回学校。
程厘听到最后,实在疲了:“你这是又见着别人家的孩子,激动了。”
容祈这种人,从小到大就属于那种父母口中,让人嫉妒又讨厌的别人家孩子。
“嫉妒啊?”凌霜华横了她一眼,慢条斯理安慰说:“你跟人家容祈比,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
程厘一听笑了,她居然还有能赢过容祈的地方。
稀罕了。
她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凌女士轻咳了声,说道:“虽然说事业上,你是远远不如人家。但在个人问题上,你还是比他强。”
“他单身!”
程厘有点儿没忍住,被自己呛的连连咳嗽。
在凌女士惊讶的目光下,她没好意思说出口。
因为现在她连最后一个优点,都没有。
也不是。
应该说她更惨,毕竟容祈只是单身,而她是惨被劈腿。
这么一想,更扎心了。
*
“妈,你就陪我去吧。”程厘在家哀求。
过了一夜,阳台上刷干净的拖鞋,已经被晒干。
程厘准备去还拖鞋,但凌女士觉得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社死,坚决不去。
程厘:“你还不如元歌呢。”
最起码在她把鞋子踢飞出去的时候,孟元歌毅然决然地将她的鞋子拿了回来。
“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凌女士坐在沙发上,继续看她喜欢的狗血剧,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程厘实在没办法,到门口换鞋。
凌霜华不忘叮嘱道:“鞋,鞋,记得穿结实点。我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就爱穿那个夹脚凉拖鞋的,夹着脚趾不难受吗?”
“……”
程厘这次学聪明,换了双板鞋,鞋带牢牢系着。
她不信,这次还会出差错。
等她开门时,就听凌女士又喊道:“去人家还东西,不能空手。买点东西带过去。”
“哦。”程厘应了声。
出门她就犯难,因为实在不知道给容祈买什么。
按理说,是他给自己拿的拖鞋,她应该感谢他。
但相较于容祈,程厘更想给向奶奶买点东西。
于是她去了一趟花店,让老板包了一束向日葵玫瑰,又在水果店买了一份精美的水果篮,拎上这些,才朝着那栋花园洋房走去。
昨天晚上回去,凌女士还感慨了半天。
人的一生,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向奶奶他们当年生活挺艰难的,要不然也不会逼得老两口出来摆摊卖油墩儿,可谁能想到几年过去,他们住进了这栋天价小洋房里。
不过凌霜华虽然感慨,却也是替他们高兴。
老有所依,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
“厘厘来了,”程厘按响门铃,是向奶奶亲自出来开门。
一看见,特别开心的将她迎进了家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