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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四章历史总是相似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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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青云站在那里,看着那被打的男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是真的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打人者非但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派出所那边竟然还认定这是互殴。

“这帮人,也太嚣张了!”

田野愤愤不平的说道:“这派出所的警察,是干什么吃的?”

那男人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转身便离开了这里。

看着他们的背影,沈青云眉头紧皱。

许久之后,他才突然对田野问道:“你说,这兴隆派出所是不是有问题?”

“不好说。”

田野虽然义愤填膺,但还没有失去理智,听到沈青云的话,想了想说道:“要么是他们真的认为,那四个混混跟这对情侣是互殴。要么,就是他们收了钱。”ωωω.gǎйqíиG五.cōm

听到田野的话,沈青云微微点头。

必须要承认,田野说的很有道理。

别的不说,从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就能够看的出来,这件事肯定是有猫腻的。

要知道,在法律的定义当中,互殴即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斗殴意图、伤害故意的支配下积极实施的互相侵害的行为。

有学者将互殴区分为真正的互殴和非真正的互殴,前者指双方事先约定的相互攻击行为,后者则非基于双方事先约定,也是司法实践中对其与正当防卫作出区分的难点所在。

沈青云在警校的时候,自然也学过这方面的知识。

说白了,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而且,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这种情况下,怎么看这个事情,都不应该被定义为互殴。

毕竟是那四个混混有错在先,而且用言语辱骂那对情侣,甚至还四个人围殴人家两个人。

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够被定义成互殴,沈青云对于兴隆派出所的做法,是真的无法理解。

“走,回夜市。”

沈青云想了想,对田野说道。

事情是在夜市发生的,沈青云觉得自己肯定能够在夜市找到答案。

田野自然没意见,两个人很快就回了夜市。

刚刚的骚乱并没有影响这里的繁华热闹,人们依旧该干什么干什么。

而果不其然。

没多久,那四个混混也回到了这边。

看着吊儿郎当在那里闲逛的四个混混,沈青云故意借着买东西的机会,对一个商家问道:“不是,这几个人谁啊,我看整天在这边晃悠。”

“他们你都不认识啊?”

那老板一愣神,随即压低了声音说道:“范长磊知道不?咱们县的三狼之一,这几个小崽子都是范长磊手底下的人,这夜市被范长磊承包下来了,他们几个负责在这边收管理费的。”

卧槽!

听到这几句话,沈青云顿时愣住了。

他还真的不知道,原来这夜市竟然被范长磊给承包了。

更有意思的是,这几个家伙,竟然是他的小弟。

摇摇头,沈青云转身便带着田野离开了这里。

“沈书记,要不然我找人查一下这个范长磊?”

田野对沈青云说道。

“先等等。”

沈青云摇摇头道:“看看再说。”

他打算再观察观察,毕竟虽然范长磊有三狼的名头,但无凭无据的光是因为几个混混就查人家,沈青云还没霸道到那种地步。

………………

第二天上午,沈青云就接到了周雪的电话,她已经在来安义县的路上了。

“本来想到了安义县再给你打电话,但是我爸怕你太忙,所以让我提前告诉你一声。”

周雪笑着说道:“他派车送我。”

“刚好,我今天没什么事,那你让司机大哥把你送到县委大院家属楼,我在这等你。”

沈青云闻言笑着说道。

事实上,他这几天就已经开始休年假了,自然是有时间的。

一个多小时之后,周雪抵达了安义县的县委大院。

沈青云热情的感谢了司机,这才接过周雪的行礼,把她带进了自己的住处。

周雪第一次来这边,看着屋子里的装修,倒是感慨不已。

“你这够干净的啊。”

看着屋子里很整洁,周雪笑着问道:“有人打扫?”

“哪有。”

沈青云摇摇头:“就是我自己收拾而已,主要我一个人住,也不怎么用东西,打扫起来简单。”

“哈哈,我听说云天哥也跟你一起?”

周雪笑着问。

“嗯,他就在隔壁,我们俩有时候没事儿凑在一起聊聊天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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