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下籽儿,我其实反应不太出来那到底是怎么个概念。但是怪人还在地宫里边,既然人我自己背了出来,算仁至义尽,我得尽快找到他才行。
“这姑娘遇到的时候她正往外跑,具体是发生了啥我也不清楚。人我是带出来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我起身想往地道里去,并不想在这里多耽搁。
那老头抬头看我就问:“你就这么把人救回来,也不想着讨点好处?”他的话意有所指,我顿了顿就问:“既然老爷子你这么说,那能不能给把趁手的家伙?”
说着话,我把视线往阿甘的身后瞟。作为一个现代人,比起刀子,当然是枪对我的心理安慰更大,如果再遇上草赃鬼,我远程瞄它可比凭把小刀安全的多。
阿甘也注意到我的目光,冷笑着说:“你想拿手枪?不说我小气给你怕你生事,就算给你了,你就会使?也不怕崩了自个儿。”
我说:“这位大哥也别太看不起我,就算我崩了自己那也只能算我倒霉呗。”
老人摆了摆手说:“那铁疙瘩给你拿着就太危险了,别怪老头子嘴直,我可不觉着你能使那枪。阿甘,你不是也怪他们不让你跟着去么?要不你跟他一起下去。”
靠,这老头子想给我派双眼睛?
我心里一转,就听阿甘说:“这不行,洛姐说了让我在上面接应。我不能违抗洛姐的话,而且,这不我们俩得在上边看着么?”
挺着他们的话,我心中一动。这阿甘应该是洛嫔留下来盯着这老头的眼睛,而这老头想把这双眼睛支使到我身上,那洛嫔呢?她也下去了?
我不再管他们,趁着他们说话的功夫就跳下地道。一来我和他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二来我对他们未必有利用价值,万一被他们惦记上要灭口可就糟糕了。
那老头和阿甘似乎也没料到我会走的那么干脆,身后就有他们的喊叫声。我沿着地道向下跑,直到往下的那条岔道。
到这里换掉了手电电池,手电灯光又明亮起来。我到这里就放缓了脚步,一边留意着身后的动静,一边蹭着墙小心翼翼地往下走。
终于回到之前的那个摆着石棺的石室之中时,我忽然感觉鼻腔里多了一股很腥臭,但说不出来的味道。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这种地宫里最怕的就是又发生什么未知的情况。当我提心吊胆地把手电灯光往里一照,看到的东西让我顿时腿肚子一软。
灯光首先照亮的是那口惨白的石棺,紧接着闲粮的是那石棺上头一张七窍流血的脸!不,更确切的说,那该说是一颗人头。
被斩断的人头,七窍流血地被摆在石棺的棺盖上。腥红的血染红了棺材,就在不断地沿着石棺的表面滴淌,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