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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欠你一条命(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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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是个杀手,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里,一直都不缺杀手这个职业。在长盛看来,杀手这个职业其实和屠夫没什么区别,都是收钱办事,所不同的是,杀的是猪还是人。长盛很确定,如果有人出起钱,让他杀猪其实也没什么。一刀下去,放了血,等猪不动了,然后拿钱走人就是了。

杀人也是一样,谈不上和对方有什么感情,更不会有什么交集,一刀下去,按照雇主的要求办好了事,然后拿钱走人咯。

所以,长盛在杀人的时候,一直秉承着一个念头,把事情说清楚,让人家死个明白。毕竟屠夫杀猪的时候,总是要念叨念叨,人虽然不比猪高级多少,但总要说点什么,慰藉一下。

当然了,杀人,总要讲狠的,尤其在平和的交谈之后。

看着陈默猛地冲过来,长盛却似乎毫不在意,只是在陈默冲过来的瞬间,轻轻的侧了个一个身子,然后顺着陈默的后背送了一把。挥拳头砸过来的陈默就整个人一下子从他身边冲了过去。

“本来张老板是不想用我的,他总想拿我去对付杜老板,毕竟只能用一次了,不过听说杜老板已经去了香港,在本埠,又没有人能当张老板的对手,加上我屡次提出要走,所以就把我用在你们身上了,你们别介意,我下手有分寸,不会太疼的。”长盛说着,最终选中了三把刀,然后看了看身后刚刚爬起来的陈默。

“你用的是兵拳,南方的小拳种,据说是一群宋朝崖山幸存的宋兵创造的拳术,都是以弱胜强,以人抗马的杀招,以你的性子,练上十年,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不过现在看,你还差着很大的火候。”长盛说着,选出一把最长的刀子,攥在手里,“你还好对付,就用这把长的。”

长盛的态度让雷耀和陈默都是一愣,无论是对方的平静还是表现出来的实力,都是两人从未见过的。雷耀更是从对方的身上感到了一种浓郁的杀气,这种杀气就如同雷耀小时候与父亲去林子里碰到的一只受伤的野猪一样,那种被鲜血浸染之后,眼中闪过的一往无前的凶狠,此刻似乎都在长盛身上浓缩着。

“你比较难对付,虽然看不出你会什么,但你应该是见过生死的人,这种人很不好应付,所以,这把短的留给你!”长盛说着,亮出手里的短刀,最后才看向听见打斗声跑进来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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