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北部战线统帅之时,拉合尔和拉赫蒙两人唇枪舌剑,不互相让,谁也不服谁。大概是出于互相牵制的考虑,韦苏提婆一世便将五万军队分成了两支,让他们俩各自统率一支。拉哈尔老成持重,行军谨慎,他只是以夺取乌孙国的王都赤谷城为目标。拉赫蒙年轻气盛,自然看不起拉哈尔的小心翼翼。他对拉哈尔的打算嗤之以鼻,他有更大更远的目标。”
他集合起全部军队,当众说道:“拉哈尔老了!就知道夺取赤谷城,那就把赤谷城让给他好了!我带着你们绕过赤谷城,翻阅北山,直抵温宿,西域诸国富庶,随便你们去抢!我们一定会发大财的!”就这样,老将拉哈尔还在赤谷城以西六百里,拉赫蒙却来到了卡拉克尔,两个人相距将近一千里。所以,伟大的将军,我建议您偷袭卡拉克尔,收拾拉赫蒙!”
尧里瓦斯终于说完了,他坐直了身子,静静地看着吕征,仿佛吕征的脸上有一朵儿花儿一般。吕征盯着地图仔细想了想,终于开口了。“拉赫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麾下的军队都有些什么兵种?都有那些部队?这些部队的装备如何?卡拉克尔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
尧里瓦斯还没有说话,苏里唐就开口了。“伟大的将军,卡拉克尔城内的一万五千大宛军,我是最熟悉的。他们有两支军队组成,一支是土库曼率领的五千骑兵,一支是由布鲁特统率的一万骑兵,这两支部队都是轻骑兵。在大宛国内,土库曼和布鲁特都是贵霜帝国的坚定支持者,他们一定会抵抗到底的!这两支部队的战斗意志十分顽强,绝对不会投降的。”
苏里唐话音刚落,尧里瓦斯立刻就接茬儿继续说下去了。“将军,拉赫蒙麾下的八千贵霜军队中,有两千重骑兵,都是月氏人,连人带马都披着厚厚的重甲,战斗力十分恐怖,他们全是贵霜帝国的贵族。还有三千希腊重步兵,他们身披希腊-罗马式铠甲,使用投枪、长剑和放行盾牌,擅长鱼鳞阵法。还有三千印度斯坦步兵,他们在亚麻布外衣外面穿着一件简单的胸甲,使用小圆盾,武器是长剑、长矛和印度叉,赤着脚还跑得飞快。印度斯坦步兵中有七八百女战士,她们的战斗力极强,甚至比男人还顽强,她们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
“此次东征,北路的两支部队中,贵霜军队主要以步兵为主,大宛的弓骑兵掩护他们的两翼和侧后。常用的战术便是用希腊步兵正面对敌,印度斯塔步兵突然杀出,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同时以大宛弓骑兵包抄敌军的两翼。一旦敌军阵形松动,便立刻出动重骑兵,开始决死冲锋,一举突破敌军的阵形。”尧里瓦斯终于说完了,他坐直了身子,静静地等待着。
一直没有开口的阿皮兹接上了话茬儿:“将军,卡拉克尔的城防我非常熟悉,我这人是流浪歌手和行吟诗人,最喜欢四处游荡。卡拉克尔城面积不大,只是一座小城,四面城墙只有五里。城墙上开有四门,只有两丈高,很容易攻下来。拉赫蒙和他的八千直属部队驻扎在卡拉克尔城内,土库曼的五千人驻扎在城东,布鲁特的一万人驻扎在城西。”
吕征用右手食指轻轻地敲了敲脑袋,此时此刻,他也有些举棋不定。显而易见,这是一块儿非常难啃的骨头,卡拉克尔城的这两万两千贵霜军队都是死硬分子。有没有必要去冒一下险呢?万一成功了,岂不是大功一件?可是,万一没有成功呢?岂不是损兵折将?
看着吕征举棋不定的样子,尧里瓦斯才不得不打出了最后一张王牌。“将军,大宛人和贵霜人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儿。早在几天前,因为行军路线和分配战利品,土库曼就和拉赫蒙吵了一架,两拨人差点儿打起来,最后还是布鲁特活的稀泥。土库曼麾下有一个千夫长名叫阿厄斯,和我的关系极好,我可以派人去和他接头儿,劝说他归顺我军。在关键时刻,他反戈一击,生擒土库曼,如此一来,我们的计划便有了五六成儿的把握了。”
“老虎,你先派人和那个阿厄斯接触一下看看,此事儿我再想一想。”吕征终于点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