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马甲,步人甲有异于制式铠甲,外披那件帛衣又是何意?”“使君,吕屯长率我等与鲜卑大小战八百六十七次,发觉铁甲可防重武器击打,但是箭矢易从缝隙射入。皮甲可防箭矢,却易为重武器击破。在皮甲上镶嵌圆形铁片,可得皮甲铁甲之利,重量却轻了许多。至于那丝帛外衣则是没办法的办法,重弩射入,有丝帛相缠,可以卸去一部分力道,必死变为重伤,重伤变为轻伤。鲜卑人皆为骑兵,来去飘忽,弓马娴熟颇为难治,马甲加步人甲,是以重骑兵对冲轻骑兵,收以骑制骑之效也。左曲前屯八百六十七战,战死者寡,首为吕屯长武艺高强,次为战术得当,三为铠甲之利也!”
王晋听得频频点头,大为心动,如有数千精锐身披如此马甲步人甲,纵横瀚海有何难哉?他又转念一想,莫非我的万户侯就着落在吕奉先身上?上任第一天就救了我,还有如此本事,真是个勇将智将再加福将!“这马甲步人甲一副所费几何?”“一副马甲,步人甲,铁盔,丝帛衣,弓矢,弯刀,长矛,加起来非五十金不可得!”五十金就是五十斤金子,大致相当于五十万肉好五铢钱。王晋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此耗费,吕奉先怎制得起?”“启禀使君,吕屯长的全部家当都在这上面了,还欠了巨债,他就剩个空架子庄园了,吕屯长,实在是难呀!”说道这里,侯成不禁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侯成,莫哭莫哭,只要我是五原太守,必善待吕奉先!”王晋面色肃然,目视侯成一字一顿。侯成跳下马来,伏地行跪拜之礼,如是这三。“吕屯长和左曲前屯誓死效忠大人!”
侯成和高顺是吕布麾下仅有的两个都伯,高顺虽然只十五岁,在吕布军中却是实际的二把手。高顺每天板着脸,训斥这个,命令那个,在他眼里,一切都永远不合格,永远有改进的余地。他的最大长处是铁面无私、清廉公平、不置私产、有绝佳的练兵统兵才能,就是一个纯粹的将领。说话不掩饰,经常噎得人说不出话,除了和军事有关的一切毫不关心。一个十五六岁的人,一眼望去就像三十余岁。
比起高顺,侯成的带兵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但是侯成很会察言观色,很讨人喜欢,对数字极其敏感,能把一团乱麻极其琐碎的事情管的进井有条丝毫不乱。侯成就像前世的长袖善舞的商人,有着官面的身份,无论什么人那个衙门,都吃得开。侯成还有一个优点,能做脏活,还能守口如瓶。这一点是性子方正的高顺万万不及的。高顺带兵练兵作战,侯成管理钱财后勤人际交往,顺便做些脏活。高顺永远想抓住侯成的狐狸尾巴,侯成永远让高顺抓住些小毛病,吕布在其中和稀泥,这就是左曲前屯三驾马车目前的微妙关系。
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得王晋动容,这种勾当是高顺万万做不来的,这就是侯成的价值所在。
得如此猛将精锐效死,王晋豪情勃发,志得意满,当下按剑四望,观察战场形势。眼前是三处战场,北边,吕布百骑迎战鲜卑千骑,东边,是高顺的数十骑做疑兵之计,西边,是王翰率部迎战白衣死士。
胜负的关键在于哪一方能在局部战场首先获胜,然后支援其它战场。对汉军来说,东方就是个障眼法,撑不了太长时间,在北方或西方尽快取胜是关键。从这个角度看,西方更为重要。一旦屏障尽去,便可疾驰入城,九原城总不能拒而不纳吧?想明白了,王晋不仅聚精会神向战场看去。
五百步外,王翰身先士卒,带着三百中曲将士正同百余名白衣死士杀作一团。王翰号称并州第一纨绔,是极要面子的,方才差点死在射雕人箭下,早已恼怒异常。又被吕布一番激励,顿时怒气勃发,都是汉子,我王翰绝不能让吕奉先比下去!
他跳下马来,挥舞宝剑带着三百部下向白衣死士们冲去。他的十几个卫士深知这位爷的脾气,这个时候是万万劝不得的,连忙上前将王翰围在中央,发一声喊直入敌阵。这些卫士都是老王辽精挑细选的本族子弟,从小习武,比起白衣死士来,武艺还高上一筹。如今人人拼命,片刻间白衣死士就被砍倒了十几个,阵形立刻就不稳了。
中曲的将士看到军侯如此勇悍,士气顿时一振,这军侯别看做事莽撞,打起仗来倒不偷奸耍滑。汉军大声呼喝,潮水般顺着缝隙涌上,白衣死士的盾阵顿时摇摇欲坠了。适才被吕布五连珠破了黄须大汉的神射,士气为之一隳,本来就有些勉强,如今汉军舍命来攻,顿时有不支之势。
这时,白衣死士盾阵中央一个高大汉子举刀向天,叽里咕噜喊了几句,死士们顿时两眼冒火,嗷嗷叫着扑上前来,全是以命搏命的招数,刀刀见血。每一个白衣死士倒下,至少有两三个汉军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