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爵微微一笑,指出问题的关键:
“你是怕从此丢了饭碗。”
这是当然,当佣兵可是爱丽丝唯一的谋生手段,她好容易当上了特级佣兵,可不想轻易转行。
“你看我像是为了省钱才私下里找佣兵帮我做事的那种人吗?我不去委托佣兵公会,自然有不委托给他们的理由。你没有答应我,我不能把这理由说给你听。不过你倒是可以先听一听我打算付出的报酬,再决定到底要不要帮我做事。”
爱丽丝已经见识过女公爵的豪奢,只是让她来参加这么一场聚会,女公爵就付出了不知多少金币,更别提聚会本身所需的费用了。可以想见,如今她私下里委托爱丽丝办事,绝对会付出一笔多到令人惊愕的数字。如果不听一听就走,爱丽丝只怕自己后半辈子都要睡不好觉。她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小心翼翼地询问:
“那么……您准备要付出多少报酬呢?”
这次委托要付出的报酬大概是女公爵早就想好的,此时她脱口而出:
“只要你答应,我就先付一百金币的定金,作为你办事过程中的开销。若是事情能办成,我就封你为骑士,赐予你领地,从此让你跻身贵族的行列。就算是事情最终办不到,我也给你五百金币,作为你经历风险的补偿。这些钱足够你一生衣食无忧,就算不做佣兵,也能过得自由自在。”
女公爵提出的条件十分有诱惑力。姑且不提那数以百计的金币,单是骑士封号这一项,就足以令人动心。骑士与佣兵 ,虽然看似都是以打仗为生,实际的境遇却完全不一样。爱丽丝也是最近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样的事。
现在国内的佣兵,绝大多数都隶属于佣兵公会,佣兵们以在公会接任务的形式赚取金钱。与公会的分成相比,佣兵们能赚到的钱简直少得可怜。为了提升在任务中生还的概率,等级较高的佣兵几乎别无选择地需要购买各种昂贵的装备,因此大部分佣兵身上都背有债务。从某一个角度讲,他们和烟花街的妓|女并没有区别,一个是出卖肉|体,一个是出卖性命,但债务却永远还不完。像她师父不死罗姆这样,顺利活到四十多岁,不仅没有债务,还能攒下钱准备退休的佣兵,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此前爱丽丝一直有师父关照,未曾过多注意过钱的问题。直到她成了特级佣兵以后,这才渐渐意识到这个事实。如果不是因为她如此幸运,没用花钱就拿到了剑和马匹,光是购买这些东西要花的钱,就够她背一辈子的债。
若能成为骑士,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骑士是贵族,成为骑士,就意味着进入了贵族阶层,不仅可以得到封地,还能拿到主人的津贴。既不用纳税,又不会受人辖制,经济上宽裕得多。若有机会能在战争中旗开得胜,还有机会得到更多封地、成为等级更高的贵族。
理论上讲,所有有大片封地的贵族领主都可以册封骑士,但大部分领主只会册封本来就是贵族出身的见习骑士,绝不会轻易抬举一个平民。只有像女公爵这样资金充裕,又不必讨好任何人的大领主,才有可能册封像爱丽丝这样的平民少女。以一介平民的身份成为骑士的机会,可以说百年难遇。
这样宝贵的机会,居然被爱丽丝这么轻易地碰上。或许她和罗姆生活在一起时间久了,确实沾上了罗姆的运气吧。不过她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
“女人也可以成为骑士吗?”
爱丽丝的顾虑并非没有理由,战场不欢迎女人。虽然她确实以女性的身份成为了特级佣兵,但这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得以实现的。要成为骑士,评价的标准显然更加严苛。至少爱丽丝还从未听说过有女骑士。
“我听说过你在摩尔斯城打的那场仗。”女公爵站起身,非常严肃地对着爱丽丝说,“你的能力不逊于任何一个骑士。在别的地方或许不行,但在西菲利克斯领,一切都是我说了算。我以我女公爵的名誉向你担保,只要你能完成我的期待,我就封你做我们西菲利克斯的骑士。”
女公爵许下了庄严的承诺,对于像她这样的大贵族来说,既然做出了严肃的承诺就不会轻易更改。女公爵摆出了条件,看向爱丽丝,等待着她的回答。
倘若爱丽丝再年长几岁,或许她会提出,要回去考虑一下再说。不过此时她只有十七岁,一无所有,热血沸腾,最害怕的就是错过机会:
“我答应您。”
第24章 附魔甲胄。
女公爵知道爱丽丝会答应,她这个人不喜欢被拒绝,跟人谈判时喜欢一次性提出对方完全无法抗拒的提案。这样固然会多出许多花费,但她并不介意这些。
此时她向前一步,紧紧地盯着爱丽丝:
“你要向我立誓,决不把在这里听到的事情告诉别人,更不能报告给佣兵公会。”
女公爵的语气带来一种压迫感,爱丽丝也站起身来,咽下一口唾液,举起了手:
“我发誓。”
佣兵的誓言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效力,一般来说,普遍认为他们是毫无道德观念的一群人,背信弃义是常事,不该对他们的誓言抱有太多期待。女公爵看着她的眼睛:
“你要知道,我的势力并不比佣兵公小,倘若你违背誓言,我可以保证让你死得不那么痛快。”
“我明白。”
女公爵一直看着她,似乎在评估她的可信度。爱丽丝一动不动,就这样由着她看。时间仿佛凝固在此刻,连空气都开始变得沉重。爱丽丝想要大口呼吸,但她控制住了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女公爵移开了目光,重新坐下来,喝了一口茶:
“我相信你。”她说。
方才那种紧张的气氛此时消失不见,女公爵的神情也变得从容:
“现在我们可以谈谈我要你办的事情了——我要你去到北地,在雷切尔伯爵的家里,替我找一件东西。”
贵族的谱系是一门复杂的学问,爱丽丝对贵族的姓氏完全不了解,但雷切尔伯爵这名字如雷贯耳,即使是爱丽丝也知道得一清二楚。听了这名字,就明白女公爵为什么不肯委托佣兵公会。
雷切尔伯爵是佣兵公会的主人,有谁会傻到通过想要佣兵公会找人,去佣兵公会的主人家里……找东西?
女公爵还在继续说:
“我要你找的东西,是一顶珠冠。”
“珠冠?”
女公爵点了点头:
“那是我从前送给我妹妹的礼物。我妹妹比我小十二岁,长得非常美丽。她嫁给雷切尔伯爵时,我已是公爵夫人,于是我命工匠制作了那顶珠冠送给她。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和她极为相配。”
说起妹妹,女公爵的表情变了,声音也显得低沉。她似乎追忆起某些美好的时光,又好像在为那些已经消失的时光感到痛惜。
“我本以为她会得到幸福,至少也是跟幸福差不多的东西。没想到她嫁到北地之后,还没到三年就去世了。雷切尔伯爵坚称她是因为不适应北地的气候生病而死,北地路途遥远,我也没有办法查证。
我非常思念她,于是向雷切尔伯爵索要那顶珠冠,希望睹物思人。他却声称那是他爱妻宝贵的纪念品,不肯归还给我。如今我年纪大了,精力不如以前。早已经不想再和他纠缠我妹妹的死因,只想要回珠冠,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代价。”
在女公爵讲着这些故事的时候,爱丽丝一直静静地听着。如果只是一般的委托,女公爵其实没必要把整个故事完全讲一遍。但爱丽丝听着这故事,意识到她是特意讲给她听的。
或许是因为女公爵平常并没有可讲的人,此时不吐不快;或许她是为了唤起爱丽丝的同情,为她的承诺加上一份保险。无论如何,此时此刻,她们不是佣兵和女伯爵,她们只是女人,女人和女人之间,总是更容易互相理解。
少女与眼前的妇人相望,许下了最诚挚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