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这没有道理呀!”贾老板摇摇头“你是当红的漫画家,少年jump就算觉得你的作品不好,也不应该直接把你整个人给封杀了呀,这是没道理的事情!”
听到贾老板的问题,高桥和希没有说话,只是意味深长的看着贾老板一眼。
“莫非是因为我?”贾老板愣了一下,再稍微琢磨一下,大概就明白里面的缘由了“少年jump是不是后悔把游戏王的版权交给我了。”
少年jump岂止是后悔呀,那简直是连肠子都悔青了,当初集英社答应以5000万日元为代价,让游戏王在少年jump上面连载,同时不对版权进行任何的要求。
少年jump本来以为自己赚了,因为90%的漫画,都不可能给少年jump带来超过5000万日元的利润。而高桥和希这个扑街漫画家画的游戏王,怎么看也不像是可以大卖的。
之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游戏王两年的时间里面,在扶桑创造了超过1000亿日元的直接收入,另外通过出售周边授权等等手段,间接收入超过了1500亿元,如果在计算游戏王暗地里带动的其他产业的增值的话,那这个价值甚至能够3000亿日元往上飘了。
你说少年jump是不是肠子都悔青了?
当然了,少年jump习惯性的无视了这里面大千集团花了多少钱和心力进行营销,在少年jump看来,不就是动画化吗?少年jump想要将一部漫画给动画化,还不是跟玩一样的吗?
所以只要少年jump死死的咬住游戏王的版权,那现在大赚特赚的就是自己了。
傻瓜都能看出来,少年jump的想法有多么的一厢情愿和逻辑漏洞。
最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少年jump假如不同意当初让游戏王连载的话,那游戏王根本就不会选择登录少年jump,少年jump同样无法拥有游戏王这颗摇钱树。
但金钱使人蒙蔽了双眼,少年jump根本看不到这些,他只看到了自己少赚了几百亿日元的利润,据说当初同意和贾老板进行交易的集英社总裁,因此而被董事会降职,然后提前退休去了。
然后集英社总部对下面下达了严厉,从今往后,少年jump所有刊登的漫画都不准外人插手,相关漫画的版权也必须牢牢的紧握在少年jump的手中。
同时少年jump还拿出了一套全新的合同出来,要求所有试图在少年jump上面进行连载的漫画家们都签订这份合约。
这份新的合约规定,一旦漫画家和少年jump签约,少年jump就会利用自己的多种渠道和手段,来帮助漫画家推广自己的漫画。
但凡是穿越后的漫画,所有版权,则全部归属于少年jump杂志社所有,无论是漫画版权,还是小说不安全,还是动画版权,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电子版权,电影版权等等,所有一切的版权都是少年jump的。
漫画家会得到20%的收入作为稿酬,其他的全部都是少年jump的。
不止是少年jump,扶桑全国的漫画杂志社,都是一样的套路。
怎么样,是不是听上去很熟悉,反正天下的乌鸦一般黑,现在看上去挺新鲜的东西,那都是早就被别人给玩剩下的东西了的。
就拿贾老板的电击文库来说,那电击文库和作者签订的合约,基本上也都是一样的。
反正对于资本来说,钱可以多给你一点,但是版权我一定要牢牢的控制在手中。
这些都是基本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