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苑看着那张照片,男人年过四十,眼角已显皱纹,神态轮廓却很熟悉。
与林望书是相似的。
“这位和林小姐……”
蒋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问出口。
江丛羡很快就给了他答案:“林望书的二叔。”
他们这种人都有个通病,就是眼高于顶。
哪怕没什么能力也没什么钱,再落魄也得守着祖祖辈辈传来的老宅,美其名曰根不能丢。
不过是因为这个根能带给他们巨大的便利。
人脉,以及瞧不起别人的资本。
江丛羡受过的歧视并不少,但他们都隐藏的很好,把对他底层出来的歧视藏在谄媚的奉承之下。
可他们不知道,越是底层出来的,越是会察言观色。
江丛羡太聪明了,他们挑下眉毛他就能猜出他们下句要说什么。
但他从来不把这些放在眼里。
你会介意一摊会讲话的烂肉对你的歧视吗?当然不会。
他们对他的是歧视,而江丛羡对他们,除了厌恶就是利用。
榨干了价值了后,便如同垃圾一样扔掉了。
林望书的话一点也不假,他的确冷血。
可他在努力去改变了,但是改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他只能循序渐进。
至少,先表现的不那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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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望书在警局陪了江丛羡半夜,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所以她和教授请了一天的假,用的理由是生病。
其实只是为了补觉,太困了。
她睡到下午才醒,寻雅上完课回来,顺路给她带了馄饨,还有一碗米酒。
她把东西放在林望书的桌子上:“学校外面新开了一家回转寿司,开业促销打七点五折,我们今天晚餐就去那里吃好不好?”
林望书点头:“好。”
寻雅高兴的挽着她的胳膊,头在她肩上蹭来蹭去的撒娇:“嘻嘻嘻嘻,果然还是我的小书书最宠我。”
林望书摸摸她的脑袋:“后天是要跟教授去野外吗?”
“嗯,这次就是去参观一下发掘现场,三五天就回来了。”
寻雅喝了口水,问林望书:“你呢,教授有没有说在纽约待几天?”
之前比赛赢来的去纽约义演的机会就在下个月,只有一场,所以待不了多久,当天去,两日后回,时间比较赶。
林望书也是前几天才得知,盛凛也会去。
异国他乡,身边有个熟悉的人,至少也不会那么害怕。
馄饨吃到一半,她接到盛凛的电话,说他在她们的宿舍楼下。
林望书愣了一会,放下筷子过去开窗。
女生宿舍后面是片绿化区,每隔几米就放着一张休息的长椅,甚至还有健身器材。
所以这个地方也算是学校里的约会胜地。
这个点正好是人多的时候,都放了学,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
盛凛这种气质温润的成熟男人,在青涩的校园格外显眼。
尤其是他的长相,属于让人过目不忘的好看程度。
所以很短的时间内,已经先后有好几个胆子大的女生过来和他搭讪了。
他笑容温和的婉拒,倒也不会让对方感到窘迫。
他本身就是不会让人感到不适的性格。
像温水,像春风,是一种恰到好处的舒适程度。
林望书挂了电话,下楼。
盛凛眼神落在宿舍门口,看到她了,笑容温柔,问道:“刚醒吗?”
林望书愣了一下:“您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