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非常识趣的走开了。
见好就收,她得罪不起这里的任何一个人。
他们动动手指,就足够断送她的事业了。
杯子里的香槟喝完了,江丛羡又从酒保那拿了一杯,这次是度数更高的洋酒。
他来这儿也不为别的,就是图一醉。
喝醉了应该就能把脑子里的林望书赶走了吧。
可这还没喝醉呢,她怎么就从自己脑子里出来了呢。
还就站在他跟前,穿着一条蓝色缎面的裙子,肩带很细,锁骨和肩膀全部没遮住。
她更适合白色,江丛羡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她更适合白色了。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穿着白色裙子,在舞台上弹奏大提琴。
那个画面直到现在都没能从江丛羡的脑子里离开。
所以他给她买了很多条白色裙子。
他想看她穿。
但她身上的这条裙子,还是很好看。
她本身就是好看的,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像朵长在庄园里,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可是这朵玫瑰的刺太多了,光是往那一站,就足够江丛羡难过了。
他不想去看她,可是又控制不住的想去看她。
他太想她了啊,特别想。
想到他一见到她那张脸就难受的想哭。
他不常哭的,甚至可以说,他的眼泪稀少到冷血的程度。
可他最近经常哭。
半夜被噩梦惊醒了,就看着她的照片哭,失眠睡不着了,也会想哭。
他太想林望书了,想到情绪过激,开始反胃,然后一直吐。
吐到胃里没东西了,就开始干呕。
他什么都可以不要,钱,权,或是地位,甚至是仇恨。
他都可以舍弃的。他只要林望书,也只想要她。
可她怕他啊,她一看到他就想躲。
包括现在也是,她看见他了,拉着她朋友的手就往一旁走。
江丛羡身形微动,想跟过去,却又怕吓到她。
还是算了。
他又去喝酒了,把烈性洋酒当水喝。
孙朝刚跟着他爸到处给那些老前辈们敬完酒,看到江丛羡了,就端着酒杯过来了:“怎么着,今天美女可比之前那批质量好,这都没兴趣?”
男人没说话。
孙朝倒也不介意,这人本来就这样,性子阴晴不定的。
他愿意给你好脸色的时候就冲你笑笑,不愿意的时候,眼里根本就没你这人。
也不准确,因为他可能从头到尾眼里都没你这号人物。
无论他是温和的笑着,还是冷着一张脸的时候。
孙朝在某些方面佩服他,但他打心眼里是还是瞧不起他的。
白手起家走到现在这个高度,似乎已经足够让人佩服了。
可白手起家这四个字,也足够让他备受歧视。
什么圈子都会出现排挤的情况,他们这些人里,几乎都是祖祖辈辈富下来的。
钱倒是次要,社会地位和背景那些才是无价之宝。
哪怕林家倒台了,可他们对这个圈子的影响还在。
那些老前辈们看到林望书了,还是会慈爱的喊一声:“小书。”
只要她开口,也会给她提供人脉和帮助。
虽然那些帮助没办法解决她那个不靠谱的爹留下来的烂摊子。
但能做到这个份上的,也足以见到钱在这个圈子,不算是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