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他们家生了这么个怪物带累了我们村,我们这一大片的收成越发不好了,真是造孽啊!”
“叶家的也不要脸,明知道自家有个扫把星还不搬走,死活要这拖死咱们!”
“以后可怎么活哟!”
胭脂飘到小儿跟前,上下打量一番:‘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扫把星啊,你有什么能耐啊?
‘乱葬岗也有,据说生前就是扫把星,变成了鬼就更变本加厉了,但凡他一出现,不是下绵绵细雨,就是下倾盆大雨,害的大家都不能飘出来赏赏月、听听曲。
‘说到听曲,阎王害得我一直东躲西藏,都许久没听青衣唱曲了,那青衣长的那叫一个俊俏,我见过的没几个能比得上他,可惜就是太俊俏了,这样的面皮当个戏子,啧啧……’
她在乱葬岗久了,聊得投机的鬼很少,打的起劲的倒不少,闲的无聊只能自言自语打发日子了。
待到了院子门口,他站在门口半响不动,胭脂听见里面欢声笑语的,一个男孩清脆道:“今日只有我一个人回对了夫子的问题,夫子还说我日后必成大器!”
女声道:“那是自然,咱们二虎自然最聪明,还用劳什子的夫子说,我的宝哟!” “吧唧”一声亲吻声,笑声四起。
小儿听得差不多了才推了木门进去,胭脂也飘了进去,一进去就听见尖利叫声,胭脂差点以为这妇人瞧见了自己。
一个腰肥体圆粗布麻衣的妇人回过神来,马上就冲着身边的男人问道:“不是扔林子了?’
那男人看见小儿也是愣了愣,明明扔林子里时都快咽气了,现下又回来了,真是甩也甩不掉的扫把星,他也不废话,冲上前去抬手抡了一巴掌,“小畜牲,敢糊弄你老子是吧,看我不打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胭脂:“这么个脚趾点大的时候就这么阴森森,长大还得了,这活我不接了!”
叶容之展颜一笑,轻声细语问:“你说什么?”
丹青手:“胭脂自求多福吧。”
胭脂:“……”
第3章
男子见他不声不响,左右四顾后随手抄起靠在墙角的扫帚一顿抽打。
那扫帚挥得呼呼响,她这样的阴物看着都觉着疼,这小儿却一动不动的受着,那眼神明明平平静静,却叫她看着有些心惊胆战起来。
这样的眼神她在乱葬岗里见过的,是个厉鬼。这鬼生前弑母,后又连杀数十人,下手极为残忍,又善于伪装,为人处世圆滑世故,据说曾位极人臣,害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以至仇家太多落得不得好死的下场,死后不愿投胎,地府的鬼差看见从来都是退避三舍。
那只厉鬼就是这种眼神,瞧着安安静静的无害模样,可骨子绝对是带倒刺的毒,一旦被盯上必然生不如死。
那是乱葬岗里唯一一个她不敢惹的鬼,不只是她,方圆百里乱葬岗的孤魂野鬼没有一个敢往他跟前凑。当然也有不识相的往上凑,皆是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
这还是个孩子就已经隐约有了那种让人背脊发凉脚底发冷感觉,如何不让她害怕,这般小的年纪就如此,若是长大了是不是会比厉鬼还要可怖?
妇人在一旁捶胸顿足,叫骂了好一会儿,篱笆外聚满了看热闹的村民。
男人觉得越发没劲,没有讨饶惨叫,用再大的力气都没有动静,生了这么个怪胎,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打得没个趣,便骂骂咧咧地让他去干活。
小儿费了好大劲才从地上慢慢爬起来,抿紧了唇,额上的汗如绵密细雨,顺着长直的睫毛滴下,脸色如纸般苍白,显得脸上的胎记更加鲜红,原本粉雕玉琢的相貌,平添七分诡异。
胭脂默默往后飘了几步,这神情模样太像了,她是见过那厉鬼发作前的模样,那股子阴狠劲就死死压着,表面瞧着确实一片风平浪静的,但事实却并非表面看到的这样,她现下瞧来颇为瘆得慌。
篱笆外的村民见没什么热闹可瞧也就散去了,妇人抱着孩子进了屋里,男人也跟了进去。
胭脂细细打量了这一家子人,觉着很是稀奇,这对夫妻长相极为普通,怎么生的孩子眉眼如此精致,再看妇人抱着的孩子也是长相普通,莫不是因为生的太好看,所以又给加了块胎记好公平一些,她想了想觉得地府办事还是很公道的。
小儿一步步慢慢挪到了屋子后头,胭脂跟了上去,趋利避害是本性,这小儿这样年少就已经有七分像那厉鬼的做派,只怕日后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过她这样的阴物是不用怕的,反正又瞧不见她。
屋后头有个露天的木棚,棚下方有一个灶,上面摆着早已冷掉的剩菜残羹。
他慢慢靠在灶旁坐下来看着身上的伤默然不语,他明明没有哭,表情也很寡淡,却让她觉得很荒凉,压抑得无法透气。
他休息了片刻就起身随便吃了些便开始收拾,她才想起来小娃娃整整一天都没有吃什么,农家哪有什么闲钱,这灶上摆着的自然好不到那去,就是拿去喂狗,只怕也要遭狗嫌,可是却偏偏有人得吃这些。
等他收拾好一堆杂活以后,已是深更半夜了,胭脂以为他要去睡了,跟着他到了屋前头,却见他推开篱笆的门往外走去。
他本就身子没好全,又挨了一顿打走的极慢,待穿过几片稻田,趟过一条小溪到了才终于到了一座木屋门前。
敲了敲门,屋里的人半天才模糊得应了一声,想是扰了人清梦,里头的人披着衣服打开了门,是一位书生模样的男子,看见他有些讶异。
小儿从怀里拿出白日得来的银子递到男子面前,看着他:“你先前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男子:“自然是算数,没想到你还真能弄到银子。”男子顿了顿,笑中带些许鄙夷道:“不过这钱,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小儿没接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男子自觉无趣便转身回了屋里,再回来时手上拿了一本书递给男孩:“今日就给你这本,日后若还想要都来找我。你有多少银子,我就有给你多少书卖给你,只是你不可教旁人知晓我与你有什么瓜葛。”
他寒窗苦读数十载,虽未曾金榜题名,但也知晓这天灾与人没有半点关系,村里的人大多愚昧,这孩子又是凑巧在这个时候生下,脸上还带着这般大的红色胎记,且凑巧得是在他生下以来方圆百里的稻田收成便每况愈下,是以村中的人便觉得这孩子是不详之人,时间一久便真的当成是他的错了。
若不是因为自己需要银子,他根本不会与这个孩子接触,他这个教书先生要在百竹村立足,自然不能和村中都不喜的人有什么瓜葛。
更何况这个孩子又极会揣测人心,一眼便能看清自己背地里的心思,谁都不会想和一个一眼就能看清楚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过多接触,更何况这个人才堪堪六岁尔,怎不叫人心生忌讳。
小儿伸出手接过书,小小右手放在书面上摩挲,胭脂瞧了一下书有些稀奇,这官家的律法典册,他买这书来做什么?
半响,他抬起头对教书先生道:“只要你不说,旁人不会知晓。”说完就转身走了。
男子在百竹村受尽了礼遇,哪个不是对他客客气气的,还没有这样不受待见过,顿时一口气血涌上头,怒道:“半点不知礼数!”便气怒地甩上了门。
待小儿抱着比他头还大的书回到了屋前,胭脂心想这回总要回屋睡了吧,这一天也不知奔波过多少地方了,他也不嫌累得慌。
却没想到他又到了屋后头把书放在灶旁的杂草堆下,又在杂草堆上躺下,胭脂这才知道这大抵是他睡的地方了,这与乱葬岗的死人有什么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