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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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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熊孩子,气死我了。”

沈铃铛看着李慕在那里得意的笑着,她是没办法了,直接给李博文去了电话,让李慕早点回来,管教一下李慕。李慕实在是太难以对付了。

“我马上就回来了,你再忍忍吧,他只不过是一个孩子,你和一个孩子计较那么多干什么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几天了,你且让让他就好了。我马上就回来。”

李博文如今还烦心的,因为他如今根本就查不到秦绵绵以及苏蓉蓉等人的消息,好像这些人都凭空消失了一样,如今他正在秦绵绵的家中,正在听几个女人在八卦。

“毕马威很不错啊,能够在那里工作的都是精英,杨海桥这人我看了,还挺实诚的。好好的过。”

王梦是秦绵绵的表姐,作为秦绵绵的好友,丁茜余欢以及颜衡这些人自然也是想着王梦好。而且杨海桥是注会,以后也许还能帮上忙之类的,这认识和不认识到底还是有差别的,如今华夏是个人情社会,隔行如隔山了,有个懂行的人看着,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了。上次丁茜那个侵权案子,还是秦朗给代理的,自己人自然是用心了不少。

这律师啊打官司什么的,也是分用心和不用心的,毕竟律师打官司事先就有声明的那就不保证赢,那么这其中门道就多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打官司想找知名大状的原因。

知名大状会在乎自己的胜率,在准备的时候往往会下很大的功夫去应对这种官司,当然价位也是不便宜的。

当然大部分律师还是很用心的,毕竟官司和钱直接挂钩的了。

丁茜当时雇佣秦朗的时候,也是因为秦朗是秦绵绵的二哥,果然给她准备的很功夫,那合同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扣,扣到了标点符号来着,也是牛逼了。

“嗯啊,他人对我还不错了,出手也大方,舍得给我花钱,我现在也觉得看一个男人好不好,关键还是要看他舍不得给你花钱,这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王梦笑了笑,她之前交往的那些男朋友们啊,一般都是比较穷的,那个时候她要不在校园里面,要不刚刚出入社会什么的,真的是有情饮水饱那种了。

而且还有前任给她洗脑,什么现在女生都物质来着,嫌贫爱富,不要到处攀比,平平淡淡就好。

她还记得有一次她看重了一件大衣了,需要将近两千块钱,当时她就一心想要买来着,那个时候她工资不高,一个月才3500左右,这件大衣确实是不便宜了,可是她真的很喜欢来着,最终咬了咬牙,存了几个月,给买下来了。

结果她前任知道了之后,就各种说落王梦乱花钱,说大衣这么贵,和那五百块的看起来一模一样,没啥区别,简直就是浪费钱,而且她也穿不了几次,说王梦败家之类的。

可是那钱是王梦自己的出的,没有花前任一分钱啊。而现在和杨海桥在一起,上次杨海桥出国给她带来了海蓝之谜的面霜,一盒就将近三千,人家眼睛都不眨。

“女孩子们,就要用好一点的化妆品,我给你你就拿着,我给我自己媳妇的,自己媳妇用好的,我脸上也有光。”

真的感觉有差的,这真的是和男人能力有关系,没什么能力的男人真的是抠门,那些有能力的男人,则是出手就是大方了。当然还有的男人是自己宁愿省钱也要给女友用好的,王梦大学室友就有这么一个男朋友。

男朋友虽然家境不好,可是依然对女友出手大方,自己省吃俭用的给女友买这买那。其实人心啊,真的是肉长的、王梦女友以前也是一个喜欢花钱的女孩子了,家里毕竟有钱,大手大脚惯了。

自从知道男孩子省吃俭用的给她买东西之后,她自己也知道节制了来着,男孩子在没有结婚的时候,工资卡就上交了,让她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尽管买,不够的话,他去想办法来着。

可是室友根本就没有懂工资卡上面的钱,不仅没有懂,还默默的贴补男友。

当时王梦还问了她为什么呢?

“他对我那么的好,我当然也要对他好了,以后我们还要买房的,养孩子了,都是要用钱了。而且我自己有手,钱可以自己赚啊。”当时王梦也想找个怎样的男人,和自己起点差不多,一心一意的对自己好,两个人一起打拼。

她有手有脚的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不需要依靠男人的,说什么女人都要靠男人养,那都是瞎说的,现在哪个女的不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啊。关键是这个男人值不值得跟而已。

当时王梦和杨海桥处对象的时候,很自卑的,她就一个普通二本的女的,和名校高材生在一起了,双方收入差距这么大,她也觉得高攀不起了。后来她还和闺蜜聊了聊。

幸好她的闺蜜人好啊,说了一句:“为啥不去啊,这么好的条件,人家都主动追你了,说明人家不在乎你的收入,这样的男人你也不要作了,好好谈就是的了。不要学某些女的一样,明明喜欢,还喜欢拿腔拿调的,故作矜持,等到他被人追走了,有你哭的。”

后来王梦一下子也就想通了啊,对啊,她为什么要矜持啊,明明喜欢啊,而且年纪也就到了,为什么非要一个男人追个一年半载的就答应啊。毕竟以杨海桥那样的条件,他不追别人,别人也许还追他呢,到时候被人追跑了怎么办呢?于是王梦就直接上道了,可以说杨海桥追王梦根本就没有花多少时间了,两个人见了一面,就确定关系了、这也大大的出乎杨海桥的意料,怎么说呢?

杨海桥出的阶层和王梦还是有些区别的,他接触的那些女的,什么模特的啊,高管的,名媛都有的,他也追过几个女的,忒难追了,追的他都伤了。

最长的时间追了三个月了,那女的约她也出来,请她吃饭她也干,送的东西她也收,可是当杨海桥让他做自己女朋友的时候,她总是笑了笑,说道:“唉,我不想谈啊,人家年纪还小,如今还要忙事业之类的。”

就是这种套路,杨海桥追了她三个月之后,他果断的放弃了,约她出来,还不如玩游戏来的快活了。直到他遇到了王梦,发现她三观和他一致,长得也不丑,竟然还会主动给他送礼物啊。

不要看杨海桥这个人也算是成功人士啊,其实他们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是非常苦逼的,他也算是金融圈子混的,金融圈子混的人啊,都是人精啊,女朋友都不敢在这里面交的,其他圈子的他也接触不知道。

等到见到王梦之后,原本以为她很难追,没想到她直接来了一句:“我就害怕你看不上我了,其实我很喜欢你,早就想和你告白了。”在加上那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啊,直接杨海桥的心就化了。

男人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绝对不是女强人了,他们就喜欢这种全心全意爱自己的女人了,那种适合娶回来当老婆的女人,虽然这种很直男癌了,可是在华夏大部分传统男人眼里,还是希望被女人崇拜,希望被女人依附着,就好比王梦看他的眼神一样,那真的是十分崇拜他,觉得他很了不起。其实呢?在他这个行业,他也就是一个中等,不是最出色的,也就是一个高级打工仔而已。

在很多时候,也要被老板批评,也很有压力来着,他想要的就是这么一个小女人而已,正好王梦符合了,两个人在一起前所未有的轻松,日子过的也就好了。

“那就好,到时候等到绵绵把李慕的事情处理好了,到时候我们就等喝你们的喜酒啊,需不需要伴娘啊?”丁茜笑了笑:“我可以去的,我还未婚哦。”

“你能来当我的伴娘那真的是太好了。”

有丁茜当她的伴娘,到时候婚礼上面也有面子啊。

“那必须的,一句话的问题,也不知道绵绵什么时候可以搞定事情。李慕到底被什么人给带走的?”

“刚才绵绵给我发短信了,说是李博文给带走的,让我问问博书,李博文最近在忙什么?”颜衡举了举手将手机放到了众人的面前,众人看了一番之后,果然是秦绵绵发的短信。

“李博文,他为什么要带走李慕啊?”

丁茜和在场的人全部都诧异了,毕竟李博文和李慕两个人那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李博文没有理由带走李慕啊,就算是豪门内斗,带走的也是颜衡的孩子,颜衡的孩子还没生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绵绵也没说,说是李博文给带走的,应该是军方锁定了吧。绵绵如今在军方,暂时不能回来了。”颜衡又补充了一下,其实颜衡已经猜到了。

以李豪帅的能力,应该是可以请示军方帮忙的了。

李博文听到之后,当下心就咯噔了一下,他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李豪帅的身份,他是一名军人,而且还是一名很成功的军人,华夏军部的力量还是非常强大的。

而且他也不能与军部为敌,这样势必会惊动造物者,到时候就不好玩了,那样他就没法收手了,原本还准备在这里多听一会儿墙角的人,这个时候果断闪开了。

李博文没有花多长时间就到了酒店,他用的是瞬间转移,直接就到了酒店里面,这让李慕大吃一惊啊。

“你有任意门吗?你怎么从墙里面进来了,好厉害啊,叔叔,你能不能教我啊,我也想学这么酷的!”李慕从讨厌李博文一下子就变成崇拜李博文了,觉得他好厉害啊。

可这会儿李博文却没有闲情对应付李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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