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澄笑吟吟道:“老师这就说的不对了,谁做的事情,当然是谁负责,做的好,是她们的功劳,做的不好,和咱们也没关系,这事情可是您教给我的,您忘了?”
李学士呛了一口烟:“你这是叫谁老师呢?”
“前几日您在酒桌上亲自收的学生,您忘了?”江孟真在调查过李学士的背景之后,就怂恿着郝澄认了这个老师。郝澄本来就有这个意思,但李学士一直倔强得很不松口,趁着前几日情况,几小缸上好的梨花白下肚,李学士晕乎乎的一松口就认了。
说道这个,李学士一下子脸红脖子粗的:“那是我神志不清楚,我不认。”
郝澄抽过李学士的烟袋:“这拜师礼您收了,东西您也用了,话是您亲口说的,我也按照您的规矩行了拜师礼。那么多身份尊贵的长老在场,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您怎么收得回来呢。”
李学士骨子里还是认这个学生的,酒不过是个借口。若她真的不想,就算是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是不肯的。因此李学士也没再纠缠着个话题,只嚷嚷道:“你把我烟袋抽走干什么?!”
郝澄用帕子擦了擦烟袋:“圣人说,‘一日为师,终身为母’。圣人还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学生认了您为师,就得顾好您的身体,趁着现在学生还在翰林院待着,当然要多照顾您一些。这烟您今日也吸够了,不可再吸了。”她还想着法子想要让李学士自个主动戒烟呢。
“歪理歪理!”李学士气得青筋鼓起,直拍桌子,但郝澄看着就比她这把老骨头强壮,她也就是虚张声势,倒没有真的冲上来抢夺。
而且郝澄她那夫郎送过来的那种烟丝她实在是太喜欢了,这个学生她认得不亏。
见郝澄还是不把东西拿回来,她又把自己翻阅的书丢了过去:“你不是要做我学生吗,那就给我使劲的学!前几日你不是还写什么话本嘛,先看看人家的书,什么时候到人家这水平了,再来向我请教。”
郝澄稳稳当当地接过李学士丢来的书,她看来眼书名《大晋刑侦传》,又看了眼笔者,是于锦写的。
书卷很新,还泛着油墨香气,她问了一句:“这是于锦的新书?”
李学士下意识摸了一把烟袋,想吸两口,没摸到,对她翻了个白眼,没好生声气地道:“是啊!”
她又翻了下出这书的书坊,云岫书坊,是仅次于冰心开的晋江书坊的新兴书坊。那书坊专门出些话本子,书坊的作者风格比较简单粗暴,而且写起尺度大的文字来,也比较香艳露骨,还出小黄本,名声不算好,但名气也不低。
也不知道于锦怎么会选个这书坊,她心下好奇,就当场翻阅起那本书,一贯是于锦的风格,文字优美,而且行文洒脱。但只看了几个章节,郝澄的脸色便“噔”地一下变了。
第80章
见郝澄脸色不对,李学士也止住了喋喋不休的那张嘴,问她:“这书有什么问题吗?”
郝澄摇摇头:“没什么,老师能否将这书借我翻阅一段时间。”
李学士嘀咕了两句:“这市面上就有的卖,自己不能去买吗?”不过看郝澄脸色难看,她又摆摆手:“得得得,瞧你这脸色,拿回去看便是了,看完记得还我!”
郝澄笑了笑,只是嘴角的弧度显然是硬扯起来的,笑容很是勉强。因为这书的事情,她很是心神不宁,早早便应了卯回去看书。
江孟真正听着负责田庄的王管事汇报今年庄子的收成和佃户那边收租的情况,结果就见郝澄阴着一张脸从外头走了进来。
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示意王管事住嘴,起身往自家小妻主的方向迎了过去:“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我看你不高兴的样子。”
他瞥了一眼郝澄的手,对方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封面做得十分精致,风格一看,就知道是对手云岫书坊出的书,墨客的大名还是于锦,文名是《大晋刑侦传》。
“这是于锦的新书吧,我听说这书还卖得很不错,各大书局皆有售。”他顿了顿,道,“前半个月,于锦就和表姐名下的书坊解约了,我听说是去了云岫,对方书坊确实很看得起她,合约也给的丰厚。我们也挽留过,不过对方决意要走。你也知道,表姐的书坊算是晋国第一,名下也不缺她这么一个写书的,如果给了她太优厚的待遇,别的墨客难免有意见,所以……”
郝澄打断了他的话:“这个我明白,她要是想走,谁也拦不住。”
晋江书坊的业务非常的多,为了保证每个月都有新书出售,书坊和很多文人墨客签了五年的契书。内容大概是这些墨客每年都要完成一定量的书,看书的受欢迎程度来决定推广的力度和印刷的数量。
因为书坊和全国多个书局有合同,又有自己的印刷厂,书坊,每一周还出一本薄薄的晋江志,大致连载各个书坊名下墨客的文章,也设置了读者的来信这一环节,再通过坊间书的口碑和传阅程度来评估书的受欢迎程度。
十年前这书坊就开始起步,到现在非常完善,名下文人墨客众多,于锦只是其中有名的墨客之一,而不是晋江王牌,商人天性就是谋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郝澄也知道。
“那你是因为……”江孟真的话问了一半,欲言又止地吞下了后面半句。
他不说完,郝澄也能知道他想问些什么,她的手指捏紧了手中的书,把那书本熨烫得极佳的封面都捏得皱巴巴的。
“我没……”郝澄本来想说没什么,心念一动,又改口道“咱们先进去,进去我再和你谈。”
做主家的妻夫两个有事情谈,可怜的王管事只能被撇在一旁,留在原地眼巴巴地等了。
郝澄拉着自家夫郎一路进了书房,她拉着江孟真在椅子上坐下,将于锦的那本书搁在他的面前:“你先前说这书销量还很不错,那书你看过没有?”
江孟真摇头道:“我只听闻坊间说于锦又出新作,水平和构思大有回到先前巅峰状态的水平。坊间评价很高,宫里也有人传阅,那云岫书坊有意联系戏班将其排戏传唱,只是我还未曾看过。”
于锦的成绩其实在她们书坊已经下滑了很多,这也是冰心和他都没有决定开出大优惠条件留下于锦的原因。
郝澄最喜欢的《折桂记》是于锦比较早期的作品,于锦小的时候就是以出众的记忆力闻名乡里,后来对方在家乡投了一本《折桂记》,在《晋江志》上刊载,结果大火,便来了京都定居。
但后来于锦第二本和第三本书成绩都不算好,她的文章就越写越浮华了,而且追随那些大火的笔者,反而渐渐丧失了自己个人特色。虽然出书快,写起文章的速度也特别快,但质量不行,看客们根本不买账。
不少的于锦的老读者,甚至拿这位少年成名的墨客和那位才尽的江娘笔,这次于锦的新书一处,追捧她的女君公子们又多了不少。
郝澄将那书翻开,往江孟真地面前推了推:“那你先看看,看完再和我说说想法。”
江孟真低下头来,看看了书中的文字,起初的时候他面色平静,还能点评两下构思不错,等看到后面,他的面色也越发阴郁,等到翻阅完,他甚至直接将书摔到了地上。
郝澄弯下腰将这书拾了起来:“这书我是借的老师的,答应好了要还她。”
“可这分明是你的……”说到后面,他又突然噤了声,紧张地看着郝澄的神色,像是担心说出来郝澄要承受不住。
郝澄状似冷静地替他把话说完:“分明是和我想出来的故事一模一样,是吧。”
她把梗概给于锦看的时候,还没有动手开始创作,第一稿也只是写了万把个字,后面她觉得不好,又改的面目全非。
但总体来说,她还是按照自己文章的脉络来写文的。文章的细纲和骨架是这本书的灵魂,为了能够让情节生动有趣,她按照草蛇灰线的写作手法埋了两条长线,也填充了许多自己临时想到,怕忘记所以记下来的细节。
这份完整的大纲,用她记忆中的现代文写,这文能写百万来字,但如果用比较通俗的白话文或者文言文来写,文章最长也不过四五十万。
于锦的新书是在这一个月内写出来了,剧情丰富,而且基本上严丝合缝,一看就是做了很多准备写出来的文章。但她只翻阅了几眼,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被人改头换面,换了个壳子就成功上市。
主角的名字,于锦换了一下。主要角色,和她设定的是一模一样的。她设定主角爱吃什么酸的,于锦书中主角就爱吃酸。她的主角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喜好玄色青衣,爱吃橙子,年纪二十出头,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xx的见鬼了”,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无意间得到的判官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