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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蒙?唐泰斯(三十六)
「第一次画册计画中,六宗未结案,再加上一个凶手是无行为能力人的,一共七桩『不圆满』的案件,最大嫌疑人先后离奇死亡。其中第七桩案子,也就是朱凤丈夫余斌被杀一案有点特殊。」骆闻舟接过肖海洋递过来的一份旧卷宗,在茶几上打开,展示给众人看,他和费渡独处的时间只有路上那一小段,家里早就成了市局以外的据点,到处都是烟头和喝得就剩下一半的易拉罐饮料瓶。
骆闻舟:「朱凤坚持认为,被关进精神病院的男人是被顶包的,因为身体特征和她在案发现场撞见的凶手不符。」
「这个当街杀人的凶手大名叫『钱程』,住在案发地点附近,周围的街坊邻居都知道他,因为精神障碍,钱程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四十来岁仍然跟着老父亲过,父亲去世以后把他託付给了一个亲戚,亲戚收了钱,但照顾得很不精心,一个礼拜才去看他一次,任凭他到处游荡,饿了就掏垃圾吃。不过疯归疯,邻居都说他不主动招惹别人,脾气也比较温和,没多大攻击性,一开始听说他杀了人,大家都不敢相信——照片上的这个人就是凶手钱程。」
肖海洋伸手点了点旧卷宗里的照片,一张是刚抓回来时候的照片,人和破衣烂衫黑成一团,完全没有人样,像一条会走路的拖把;第二张照片则清爽多了,已经拾掇干净、剃了头、换了囚服,这回能看出本来面貌,他似乎是个颇为平头正脸的中年男子,就是眼神和表情有点怪,看着就不像个清醒的正常人。
「司法鑑定精神障碍者为无行为能力人有严格的流程,就算十几年前,这块管理还没那么完善,造假也没有外人想像得那么容易,而且如果有人不同意鑑定结论,还可以当庭申请由其他机构再出具一份意见。」骆闻舟说,「这个凶手在当地有名有姓,周围的人都知道他,也都知道他有病,不大可能是假的。」
「而且这人是个掏垃圾吃的精神病人,没钱没背景,连亲戚都不管,说句不好听的,他就是个累赘,」另外一个刑警说,「谁会为了他大费周章的担这么大风险造假?我觉得朱凤不可信。」
费渡一目十行地扫过卷宗中的案情描述——
凶手行凶后逃逸……火速出警……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堵在小巷……凶器……血迹……
他眉间一挑,忽然看向肖海洋方才拿出来的两张照片。
「说得对,亲戚把他当累赘,平时眼不见心不烦,恨不能他消失,丢了也不回有人找。」费渡低声说,「当时案发地点附近的地图有吗?」
「有!」肖海洋办事十分仔细,闻言立刻拿出一份标註得密密麻麻的旧地图。
「案发地点在一处自发形成的小商贩一条街上,我整理了一下目击者证词,当时死者余斌应该是在这——路口处一个卖肉的摊位前和凶手发生口角,随后衝突升级,凶手突然拿起肉摊上的刀,捅死了死者,然后朝路口对面的马路逃窜。并且在马路边上撞到了赶回来取钥匙的朱凤,爬起来以后,他挥舞着带血的凶器继续跑,穿过马路,几分钟以后,警察和保安赶到,又有一些胆子大的群众指路帮忙搜索。大约十几分钟吧——这是目击者证词上记载的,可能有误差——警察在一条小巷里抓住了钱程。」
费渡:「抓捕地点大概在什么地方?」
肖海洋仔细看了看,在地图上画了个圈:「应该是这,马路对面是一片待拆的棚户区。」
骆闻舟:「怎么,有什么问题?」
「我觉得有两种比较靠谱的猜测,」费渡说,「第一,凶手被冒名顶替的事是子虚乌有,朱凤自己胡说八道的……」
「第二,凶手确实被掉包了,但不是在逮捕审判的过程中,而在他被抓捕以前。」
骆闻舟一愣,随后立刻反应过来:「你是说,当街杀人的这个凶手和当时警方在现场逮住的钱程不是一个人?」
「凶手杀人、以及钱程被捕的时候,都是满身污垢、典型的流浪汉打扮,五官根本分辨不清,只要体貌特征相似,在那种突然情况下,除非是熟人,否则那些路人看不出区别很正常。」
肖海洋:「钱程是个没人管的精神障碍者,恐怕没有熟人。」
费渡继续说:「而当时除了目击证人以外,决定性证据就是血衣和凶器。如果像海洋说的那样,凶手逃窜和最终逮捕有一定时间差,那么在其中做手脚不难——他首先需要在待拆迁的棚户区里找个地方落脚,把替罪羊钱程绑走,杀人后趁乱脱离众人视野,逃进棚户区,抹去自己的指纹,把血衣和凶器塞给钱程。」
「穿着血衣、拿着凶器的流浪汉一出现,如果这时有人大叫一声『凶手在那』,追捕搜索凶手的人会立刻下意识地追,并且以为自己抓住了凶手。反正这疯子连话也不会说,根本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更别提为自己辩解。」费渡一顿,「大庭广众之下无痕杀人,只要撤退路线计算得当,不出意外,可操作性比买下公检法大多了。」
肖海洋被他说得生生打了个冷战。
「钱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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