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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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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流转,罗小受又当了几年乖太子后,当了三十年大王的子羡,终于在众人或悲或喜的心情之中,因为久病不治,撒手人寰了,后世称为“帝乙”。

临死前,子羡将罗小受托给了闻仲和比干这两人,希望两位老臣子能看在自己的面子上,好好照顾自己这个小儿子。

而自幼看《封神榜》长大,知道这两位以后都是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比干还会因为自己挖心而死的罗小受,更是声泪俱下的对着两位老臣,一拜再拜,希望两位万万不要离弃自己,就算离弃自己,只要能保住成汤六百年的江山,那么自己不在了也没所谓。

现代人的脸皮一向是很厚的,罗小受一番唱作俱佳的表演,自己很轻松的就赢得了,本来就对自己好感度挺高的两位老臣的忠心。

罗小受上位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自家老爹安葬了。

办丧事的时候,罗小受一边说老爹一向悲天怜悯人,不愿意让那么多奴隶陪自己死,所以取消古之以殉葬制度;一边又怕老爹在地下很寂寞,所以想找人去陪他,然后眼睛在自己的兄弟中转了一圈,一眼就瞟中了大哥子启。

哥啊,对不住了,咱爹临死前留了个遗诏……好吧,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诏”这玩意,你精神领会就好了,反正爹说他死后,让你下去陪他,还说如果你不愿意下去陪他,就让我送你们全家一起下去陪他。

所以哥,你看看你是一个人下去陪咱爹,还是全家下去陪咱爹?

虽然子启未来会不断作死反对纣王,最后还因为勾结西周,当带路党而被周人封为宋国的开国之君,但天道他老人家可能觉得,子启不在了,子衍在也是一样的。

反正历史上,子启的王位是兄终弟及,而非父子相承的,所以子启之死,死得干净,毫无半点麻烦。

搞定了朝廷里一个“嗡嗡嗡”的声音,罗小受又掏出了两件神物,土豆和玉米——本来罗小受想用杂交水稻苗的,但是这个杂交水稻吧,它是不能留种种植的,顶多第二年,它的种子就会退化成普通水稻。因此不管是本国的农民也好,还是歪国的农民也罢,都要上种子公司重新购买杂交水稻种。

罗小受又不会科学研究杂水稻苗,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更方便快捷的土豆和玉米。

奴隶社会就是好,所有的奴隶都是自己家或是手下官员的,基本没有私有土地,不用担心老百姓不肯种,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又不费好地,随便挖个坑就种下去了,于是在闻仲比干飞廉这些老臣优先种植的情况下,土豆和玉米很快就种满了整个大商……嗯,直属罗小受的那一部领土。

像东南西北侯这种人,罗小受不但绝对不会将土豆玉米种给他们的,而且每一个土豆玉米种还要严格控制,一经查出通敌卖国立刻处死。

再说一次,奴隶社会就是好,只要主子没这个心,奴隶们根本没这个胆卖种子。

至少在前几年,罗小受是不用担心诸侯国会比自己实力更强大了。

为了巩固实力,罗小受命诸侯众献女入宫……当然,为了防止搞出妲己那样的事,罗小受说的是自己要选王后了,你们爱献不献吧,不愿意献就放着,我也不强求。

现在,罗小受才不到二十岁,风华正貌,长相又颇为俊美,按荀子的说法,“纣王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翻译一下就是,纣王是个武力值暴表的高帅富。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花样美男、极品小受什么的,大家的审美观念都很一致,基本上都是那种长得高,相貌威猛,有力气能保护妻儿的原始之美,因此现在的罗小受可是大商第一黄金单身汉。

听到他选妃,各地诸侯立刻送来不少女儿,就算没有女儿的,也会临时养个女儿什么的。

按照《封神榜》上的说法,罗小受还是选了包括姜王后、黄贵妃在内十来个美女,其他女人就多嫁予宗室或者有功之臣了。

这么干到也不是说罗小受不好色,而是……现在可是石器时代,连青铜时代都不知道进入没进入,在封建社会这么干当然没问题,但是在原始社会,大王收三千后宫他有病吗?年轻健康能生孩子的女人,是多宝贵的人口资源,怎么能留在宫里独守空闺呢?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别跟我说黄帝后宫三千这回事,估计这三千是他约完就甩的那种,绝对不是后宫常驻人口,否则也他特么浪费了。

接着,罗小受又干了他早就想干的事,发明了造纸术,然后顺利将笔墨砚印刷术以及书籍,特么一口气发明了出来。

但是转头又想了想,发明了以上这种东西,却没有发明配套的文字,怎么对得起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呢?不能让秦始皇专美于前。

在强权的推动之下,罗小受又顺手把文字给统一了——当然是简体字。

这年头儒家还没有出现,没有人哭着喊着说“祖宗之字不能动”,再加上文盲居多,大家对文字统不统一也没有太多意见,因此文字统一的相当顺利。

因为有土豆玉米在后面为自己打气,除了在文化上强国之外,罗小受对军事建设也没有放弃,不但率先让商部落进入铁器时代,还采用了一些比较现代化的方法来练兵,极大的提高了殷商军队的战斗力。

养精蓄锐几年之后,在大商的社会生产力和人口都提高,国力增强了之后,罗小受开始对外用兵扩张,而且每到一处就立下石碑,以纪念自己的武勇。

至于周人会不会将这玩意当成自己穷兵渎武的证据,罗小受可就没空去管了。

穷兵渎武就穷兵渎武呗,难道大吃货国从黄河流域一个小小的部落,变成后来的九百六十万,就是靠得是读你们周人的《周礼》吗?

就算在后世,你们周人的官方意识形态会在长期成为主流,并且成为正史,但我们商人的历史记录,也不能在你们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我一定要顽强地在各种史料中留下自己的烙印。

在这种思想之下,罗小受频频出击东夷,一口气将商的疆域从黄河流域,推到了江淮流域。

所谓的东夷,在历史、地理上来说,占据了江淮之间,南及江汉,西南达巴蜀的周人就是东夷。

虽然知道杀不了姬昌,但罗小受依旧借口说姬昌对商室不轨,将姬昌抓进朝歌大牢关了起来。

就在罗小受琢磨下一步要怎么办时,北方传来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北海作乱。

按照《封神榜》的说法,自己的定国柱石闻仲太师必须离朝远征北海了。

第211章 迷惑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罗小受回过头,看了一眼紧跟在自己身后的恶来,一脸不敢置信的指着墙上的大字,开口说道:“我写的?”

恶来拼命点点头,看着墙上的字,一脸追忆的说道:“一气哈成,混然天成,毫无半点停滞,好诗真是一首好诗啊!”恶来试图在自己十分贫瘠的字典里,找几个词来精确形容罗小受写诗时那份潇洒和帅气的模样,“说起来,认识大王这么多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大王竟然还写得一首好诗。朝闻道,夕可死,恶来忽然觉得自己前半生真是白活了。”

“我都是才知道,你能不是在才知道吗?今天之前,我也不知道我竟然会写诗。”罗小受白了恶来一眼,开口说道:“来人,将这墙上的诗,给寡人粉刷干净!”

“别啊,这么好的诗,大王干嘛要粉啊?”恶来不解的看着罗小受问道。

“因为……”罗小受看着墙上几行大字,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刚才到底是什么人,又或者是什么仙法,让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在墙上写上这几行字呢?

这些年来,每到女娲宫祭女娲的日子,罗小受就特别紧张和害怕,虽然他不想也没那个文才去写小黄诗,但鬼知道会不会有人借他之手,将小黄诗写出来?

为此,罗小受每年来女娲宫祭女娲之时,就一定会带上闻仲。

原因无他,《封神演义》上说闻仲已经至地仙级别,而且有一只神眼可以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也不比二郎神的神目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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