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格森略一调查就发现了莫莉那晚下班后是去找保罗的,随后他带人突击了保罗的住处,在那里发现了莫莉的衣物,经证人辨认正是莫莉那晚穿的,这一下证据确凿,让保罗再没法抵赖。
记者在后文中动情的写到——格雷格森警官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破获了这么一桩奇案,有这样一位出色的警长,实在是伦敦人民之幸,同时还呼吁市民今后配合警察局的调查,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共同维护城市的治安。
格雷格森的脸色这时也很兴奋,对福尔摩斯道,“并不是想对您不敬,但是恕我直言,再聪明的人也有犯错的时候,您已经很厉害了,单从尸体上就能看出来她在约翰纺织厂里工作,之后在对于凶手的推断上有点出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最终到头来还是要靠我们警方出马。”
福尔摩斯闻言不置可否,问道,“那个叫保罗的男孩儿和我说的不一样?”
“有些差距呢,”格雷格森笑道,“熟人这点倒是没什么问题,有非分之想这点也是可以肯定的,我们去到他的住处,可不止在床下发现了那些衣物,那个小混蛋早就在惦记着那事儿呢,不过这也不稀奇,我办过的案子里有不少都是因为男人管不住下半身,只是可惜了那个叫莫莉的孩子,年纪小小的就……”
福尔摩斯打断了警长的感慨,“其他方面呢?”
“身高对不上,那个小混蛋没有六尺,顶多五尺五,人倒是挺野,我们两个人按住他,他还在死命挣扎,还想咬我们一个警员的耳朵,没办法,我只能给了他一下狠的让他老实下来,但是力量嘛,只能说一般般,强过莫莉是肯定的,但是和普通人比也没有出色到哪儿去,另外他的身上有不少伤,是之前打架留下的,不过手臂上倒是没有抓伤。”
“你们抓错了人。”福尔摩斯听完后开口道。
格雷格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瞧您这话说的,我知道您先前的推论有点问题,面子上可能有些挂不住,不过做我们这行的谁没有犯过错,再厉害的人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所以我们常说办案最重要的还是要讲证据。”
“讲证据是没错,但是你们抓错了人。”福尔摩斯摇头道,“那个叫保罗的小子不是凶手。”
“这怎么可能?您在把我当成刚进警局的菜鸟吗,”格雷格森不以为然,“我做警察这么多年,办过的案子多了,像证据这么确凿的不可能有什么问题,而且那个小混蛋今早上也熬不住承认了他对莫莉的确早有想法。”
“有想法又不犯法,”福尔摩斯道,“更何况他们又都处于这个年龄,正是对异性的身体感到好奇的时候,并不能就此认定他就是凶手。”
“那衣服,衣服又怎么解释,上面可是还有血迹呢。”警长摊手道。
这一次福尔摩斯却是没有着急回答,而是看向一旁的张恒,“你上午有空吗,为了不让无辜的灵魂在监牢里挣扎,不让真正的恶徒逍遥法外,看来我们要再跑一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