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和绕到另一边上来,发动车子,驶离辅道:“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乔麦下意识拒绝:“不用了,送我到地铁站就好。”
陆之和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汇入主干道车流,他平视前方,用着理所应当的语气:“你腿伤成这样,我能让你站着回家?”
乔麦好心解释:“陆总,我住得真挺远的,离这儿得有一个多小时,你还是送我去地铁站吧。”
陆之和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我晚上也没有别的安排,送你回去就当散心。”
话说到这份上,乔麦都不知道怎么拒绝,感觉再说不用就很不识抬举了:“好吧,谢谢陆总。”
陆之和微微颔首,按照她报的地址开了导航。
车子平稳地驶向北城郊区,音响里放着舒缓的音乐,让车内氛围不至于太沉闷。
两人一路聊着散漫的话题,譬如彼此的大学生活,中美物价差异,一小时多的时间竟然不知不觉流逝。
车子停到一个老旧的社区门前,乔麦解开安全带:“谢谢你送我回来。”
陆之和微微一笑:“不客气。回去注意伤口。”
“知道了。” 乔麦推开车门,冲他笑:“那我走了,再见。”
陆之和忽然想起什么,把一个塑料袋递过来,是刚才在药店买的药:“拿着。”
乔麦愣了愣,伸手接过:“谢谢陆总。”
陆之和轻轻点了下头。
下车后,乔麦关好车门,站在路边朝他挥了挥手,看着他驶离小区,她才慢吞吞地往租屋走。
也许是她想多了,但他真的有必要亲自把她送回来吗?就算是出于好心,似乎也有些过了吧,还是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第6章 去打网球。
上楼,推开门,屋里漆黑一片,乔麦这才想起今天周五,室友们应该都跟男朋友出去玩了。
只有像她这样的单身狗,才会在周五晚上无事可做,只能早早回家。
进了自己房间,乔麦在椅子上坐下,望着手掌和膝盖的伤口出了会儿神——要不是上面还残留着碘伏的颜色,陆之和帮她上药的事儿,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不真实。
她懊恼地叹了口气,自己怎么能那么不小心,在他面前摔个狗吃屎,现在什么形象都没了……
休息片刻,乔麦拿出橡胶手套,小心翼翼地戴上,去卫生间拧了条热毛巾出来,仔细避开伤口周围,把身上汗湿的地方擦一擦。
还好明后两天周末,不上班,要不然她这样澡都没法洗,怎么去公司见人。
把自己收拾干净,乔麦清空杂念,打开电脑,开始写小说。写作这件事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自己构思些奇奇怪怪的科幻小说拿去投稿。
大概是没有写作天分,投出去的稿件都石沉大海。后来到了北城读大学,课余时间她在网上写些言情话本,每个月倒是有些微薄收入。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她工资不高,有写作这份额外收入,就能越快帮她实现在北城买房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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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两天过完,乔麦的伤口结痂了,但她嫌伤疤难看,又怕被同事调笑,大热天还是穿了长裤去上班。
到公司后,她打开电脑,匆匆去茶水间接了杯咖啡回来,准备投入工作。
这时响起高跟鞋嗒嗒嗒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梁媛来了,她上班永远是八厘米细跟鞋,全妆,精致得像一个不会疲倦的机器。
经过乔麦工位时,梁媛停下来,从lv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巧克力放她桌上:“麦麦,这个给你。”
乔麦讶异地抬起头,这还是进公司这么久梁媛第一次送东西给她。
梁媛莞尔一笑,解释道:“这是我老公从法国带的,我又不喜欢吃甜食,想着你们小女孩儿肯定爱吃,就带来给你。”
乔麦对巧克力兴趣一般,属于那种进超市她不会主动买的零食,但老板赠送,她自然要表现得欣喜一点:“谢谢梁总,我很喜欢。”
梁媛满意地摸摸她的头:“工作吧。” 说完便踩着高跟鞋,优雅地进了办公室。
乔麦被她这样突如其来的亲昵搞得有点摸不着头脑。她一个试用期的菜鸟,也没有为公司或者部门做出突出贡献,怎么梁媛忽然就对她这么好,又摸头又送巧克力?
约莫半小时后,梁媛办公室门打开,她探头出来:“佳佳,帮我下楼拿个快递。”
乔麦和赵佳佳同时一愣。帮梁媛拿快递买咖啡这种事,最近这段时间一直是乔麦的活儿,她是试用期新员工,不使唤她跑腿使唤谁。
可梁媛今天却反常地叫了赵佳佳。
乔麦和赵佳佳都怀疑是梁媛叫错了名字,两人同时朝她望过去,但梁媛只盯着赵佳佳的方向。
须臾,赵佳佳从工位上站起来,过去跟梁媛说了几句,然后小跑着下楼拿快递。路过乔麦工位时,她有些不解地看了乔麦一眼。
乔麦自己也是摸不着头脑的状态。为什么梁媛的态度会有这么突然的转变?
思来想去,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上周五王朗让她去给陆之和送东西,梁媛也知道这事,八成是误会了她和陆之和的关系。
不过这个局面对她有利,她也不想总是去干跑腿的活,所以乔麦就没有上赶着去跟梁媛解释,其实她和陆之和根本不熟,再说就算她解释了,梁媛也未必会信。
对于一个事件的认知,人总是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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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乔麦一直在等陆之和联系她,可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