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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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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凶案在重重压力下告破,王明朗洗脱了嫌疑,真相是丰台一处地沟油加工厂的老板买凶杀人。二老被通知可以去领回尸体,今夏见了陈之城最后一面,陆川站在她旁边,坚实而牢固地支撑着她。生命如此脆弱,只有在面对死亡时,才能刻骨铭心地感受到。

熊熊火舌最终吞没了陈之城的身体,化作一堆白灰,老人坚持要将他带回山西下葬,入土为安,陆川陪着今夏一起跟去了。出殡那天天气出奇的好,来了许多人送他,白瓷的碑上印了张他的小像,是阿姨选的,高中时的模样,稚气未脱,眼神已然高远。

李铁生在他墓前说:你完成了今生的使命,远离这个残忍的世界,去往一个永恒国度,那里没有罪,没有恶,我们微笑为你送行,为你祝福,如果有来世,愿我们还做师徒。

今夏为他燃了一炷香,想起去年同学会时,他拍着另一个同学的肩膀调侃他们,说,你们这也算活着吗?你们只是没死。

她在心里默默地对他告别,你死于你的理想,这对你来说,是比安然老死更好的一种死法。我很开心,认识了这样的你,喜欢上这样的你,也很开心,你曾经喜欢过我,希望你在那边一切安好,继续为你的理想坚持。

悼念完,离开他的墓地,阳光耀眼,阴天里悲伤只是悲伤,晴天里悲伤却是痛苦。今夏有些张不开眼,视野里有薄薄的雾霭,陆川十指紧扣着她的手,一路沉默,她忽然说:“以后我要比你先死。”

“为什么?”

今夏伸手挡住眼前的阳光:“因为送别太难,送你就更难,我做不到。”

陆川安静片刻,嘴角浮起一丝浅笑:“好,以后我送你。”

回到北京,眼前还是那座城市,车水马龙,这世界离了谁都一样运作。但即使是一样的景物,看在今夏眼里,也和从前不同了。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因为有人离开,才提醒了活着的人,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今夏和爸爸奶奶说了,要搬去和陆川一起住,老人家比较传统,婚前同居的事让他们一时有点接受不来,好在陆川再三表了决心,一定对小夏好,加上平时在二老面前表现良好,有信用积分,老人家这才同意。

老今头背着今夏问了陆川:“我知道现在年轻人的思想和老一辈已经不同了,婚前住一起也是普遍的事,但你对以后有没有什么打算?”

陆川笑了笑:“叔叔你放心,我不会对不起小夏的,我想再给她点时间适应,之后就带她去见我爸妈。等她见过家长,我们就安排结婚的事儿。”

老今头这才安下心来。搬家前,陆川问今夏:“搬去半岛城邦,还是搬去我原来的住处?”

今夏想了想,还是说:“半岛城邦吧。” 那里是他们的开始,无论好的坏的,都属于她,不想换去别的地方。

陆川同意,把自己原来住处的东西清理出来,一并搬到了家里。他们花了一整个周末的时间拆包,衣柜重新挂满,书架也重新堆满,就连门口的鞋架,也再次放满了。

时值傍晚,阳台望出去,一片黄灿灿的日落暮霭,两人把屋里整理打扫干净以后,便坐在阳台上看夕阳,今夏靠在他怀里,心里弥漫起难以言喻的安定,从今往后,她就在这儿住下了,人生又迎来另一段开始。

陆川从身后抱着她,沉思,现在人也拐到手了,接下来就是拿小红本把她套牢,盖上一个终身独家占有的戳,只不过,在这之前,还需要带她去见他父母。

想起家里那两个老的,他就不由有些头疼,以今夏的背景,在他们面前不仅讨不到半点好,还必定会引起他们的反对,这样一来,今夏会受伤,他也不好过,爸妈更不高兴,三输局面。

他已经预感到,等在他前面的,将会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硬仗,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先发制人。

☆、53陈之城番外

《我的理想》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握着短短的粉笔头,站在三尺讲坛,辛勤耕耘,桃李满天下……

小学作文,第一次谈理想,却连理想是什么都不知道,跟风写了想做教师,意外得了表扬。

镇子西边有个厂,坝子里常堆些边角料,还有五颜六色的碎玻璃,胆大的孩子偶尔会悄悄翻进去,捡些好看的玻璃渣子,还有废铁丝出来玩。

那时他顽劣,世界在他眼里,没有边界,所以他大肆冲撞,去探寻他可以被容忍的底|线。

有次他和同伴爬上墙头,看见厂子那几乎总是锁闭的大铁门竟然开了,几个穿着黑色夹克衫的人从里面走出去,和站在门外,挎着相机的人说着什么,不多久就打了起来。准确地说,是殴打,相机被砸烂在地上,胶卷也被彻底拉了出来。

街坊四邻闻声过来围观,施暴者没多久就退回了厂子,那个被打倒在地的人爬起来,拾起地上的东西自行离开了。后来,他从大人口中听说,那人是搞新闻工作的,据说厂子里有什么不好的事。

和他一起爬墙的伙伴都说,原来搞新闻这么危险,以后自己可不要干这个。

他却想着,被打也要坚持做的事,那一定值得。

*

第一次对今夏有印象,是在球场,他一次失误,球飞出场外,砸到了她的头。

他跑过去,心想着这下惨了,肯定要被骂上几句,没想到她只是小声说没事。

她的宽容,反而更让他觉得抱歉,最后把自己的饮料送给她,当做赔罪。

足球队的队友告诉他,她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一直安安静静的,容易被人遗忘。

他却从那时起,留意上了这个默默无闻的女生。他发现她每次都会来看球赛,所以比平时更加卖力,有时甚至刻意出风头,好让对方注意到自己。也曾主动接近过她,找学习上的借口和她说话,只是她每次开口,蹦出的字眼都很简短,而且总是红着脸,像受惊的小兔子,亟欲从他身边逃开。

他觉得是自己给了她太大的压力,才会让她想从他身边遁逃,于是就收敛了很多,只是远远地,默默地观察。那时课业繁重,先是文理分班,接着备战高考,感情的事就暂时搁置在一边。

直到高考结束,毕业那天,他终于按捺不住,想对她表白,却被同班的另一个女孩子叫了出去,等他回到班级,才发现她已经走了。冷静下来,想到他和她会去两个不同的地方上大学,他就觉得,这段感情如果有可能发展,也会走得很艰辛,所以尽管他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没去找过她。

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工作,一半是因为她,却没料到,那样腼腆内向的她,竟然已经有了男朋友。早知道,早知道毕业时,就该抓着她不放,以前以为自己只晚了一步,现在,却已经追不上了。

☆、54

陆宋瑞闻女士最近发现了一件怪事,自己那鲜少回家的不孝子近来每周末都按时到家里报到,时不时还拎些保健品来,要不就是突然给家里买个健身机,就连工作日的晚上,也不忘给家打个电话问长问短,简直和从前的他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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