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姨娘帮林天做了一会拉伸动作,就让他站了起来,开口道:“接下来你想玩什么我都不管,但有一点,你不能躺下来休息。”
这话一出口,林敬之就听明白了,左右不过是让林天多运动而已,小孩嘛,一边玩,一边就把身体给锻炼好了,于是他抬手一指,将立在大院门口处,随着林周氏一起来的几个小丫环叫了过来,“你们几个过来,日后早晨就由你们送天儿过来,来了以后不要回去,只管陪着天儿玩好就成,嗯,要多做些游戏。”
只是陪主子玩自然是好差使,不过玩什么游戏呢?几个小丫头皱着眉头,没了主意。
林敬之见状自然有办法,直接把老鹰抓小鸡的玩法教给了她们,于是不大功夫后,小院内就响起了阵阵清脆的笑声。
好久没玩这游戏了,林敬之也过了把瘾,他当老母鸡,护着身后一群丫环小鸡,林天要多运动,自然就是老鹰了。
他原本要林周氏与玉姨娘也一起下来玩的,但林周氏却是连连摇头,她性子本就腼腆,而且是主子身份,可不能像那群小丫环般无拘束的疯跑大笑。
玉姨娘则轻轻摇了摇头,她自小到大,从来不玩小孩子做的游戏。
正当林敬之护着身后的小鸡崽,累的满头大汗时,院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声,随后就见侍墨一阵风的跑了进来,也不给几个主子请安,就慌忙道:“二爷,城守王大人下了请帖,请您尽早去千里香酒楼叙事。”
来了!
林敬之眸子一眯,将请帖接到了手中,翻开看了看,大概的意思无非就是说北方爆发了大面积的天灾,而朝廷又没有足够的钱粮赈灾,所以打算将城中有名有姓的富豪全部聚在一起,筹措些银两。
每逢乱世,英雄辈出,同时,也是官员捞取政绩的好机会,若是王蒙能安顿好洛城的数万流民,将来报上去,也将是大功一件。
当然,如果反之,若是闹出什么动乱,那他城守位的位置,就得腾出来,换个人来坐了。
由于早就料到王蒙会有此举动,所以林敬之不见半分慌乱,沉着的吩咐道:“侍墨,待会我会出府一趟,你就别跟着去了,你留在府上,让厨房多熬些稀饭,嗯,要稠一些,可以让人吃饱肚子,里边记得要添些红豆与少量的食盐,另外,你再把开棚济粥要用的物什全部整理齐备,等我一会回来,咱们林家就第一个开棚济粥,接济北方的流民。”
“是!”侍墨应了一声,原本要走,但又想起来一事,就走上前,耳语了几句。
林敬之闻言点了点头,然后摆手示意侍墨赶紧下去准备。
原来昨日晚间,林家的暗卫见大道上流民甚多,可以趁乱出手了,就在一处偏僻的树林中,果断出击,将月姨娘的娘家人,和林乐全部斩杀,埋在了地下。
听到林敬之说要出府,玉姨娘便走回房间换了身干净的衣衫,她院中的丫环则打来清水,帮林敬之把脸上的汗水与浮尘洗拭干净。
安顿好林周氏,要她看着林天玩耍,累了也不能休息太长时间,林敬之与玉姨娘,便并肩走向了府门方向。
来到门口,护卫们早已牵来了马匹,自那黑色的骏马被玉姨娘驯服以后,就变成了她的专用坐骑,林敬之则只能骑次一级的白马。
出了府门不久,林敬之就遇到了一拨又一拨的流民,这些流民二三十人一大群,三四五个一小堆,应该是来自一个地方的,而且是全家都跑了出来避难。
瞧着这些人麻木的表情,与蓬头垢面的模样,林敬之心中一紧,他从来不想做什么大善人,但若要对此视若无睹,也是没有可能的。
因为,他还有良心。
为了能早点回来开棚济粥,他双腿一夹马腹,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由于大街上人多,所以过了半柱香的时间,他们一行人才来到了千里香酒楼的门口,飞跃下马,他也不停留,就与玉姨娘一前一后走了进去,比他来的早的人已经聚在了大厅当中,其中最显眼的就是穿着一身官袍的王蒙,这个洛城的城守大人。
随着他的走入,大厅人的众人都望了过来,然后点头示意,继续与身旁的人聊天,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王蒙王大人,就紧紧盯着他的身影,目光吞吐不定,意味难明。
第一百五十七章 试探与利用
进入大厅,林敬之边走,边打量王蒙,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见到此人,王蒙看上去四十多岁,脸形瘦长,皮肤微黑,下巴上蓄有三寸来长的胡须,远远看去,宛似一只黑脸的山羊。
今天此人穿了一身官袍,面无表情,脸色刚正,颇具威严,官袍的前胸与衣袖处绣满了七彩的花纹,显得华贵异常。
脚下是一双黑红相间的官靴,双腿微开,脚尖向外,脚跟朝里,站着八字步。
若非早知道此人是个狼心狗肺的贪官,不认识的说不准还真能被此人一脸的正气给糊弄过去。
看来不管在哪个年代,只要是当官的,都很会装!
“晚辈林敬之,见过王大人。”来到近前,林敬之含着笑,抱拳施了一礼,因为他头上顶着一个举人的名头,所以自称晚辈,而不是草民。
其实除了可以自称晚辈以外,他若是想要拉近二人的关系,还可以自称学生,不过二人暗底下已经是不死不休,他也懒的去套近乎。
王蒙摆出一副和善的笑容,客气的虚扶了一把,“贤侄请起,不必如此多礼,今日你能前来赴约,慷慨解囊,赈济流民,是北方难民的福份啊,本官在此,替他们说声谢谢了。”
说罢,虚伪的对着林敬之弯腰施了一礼,这一礼很深,前身向前足足弯了九十度,非常的标准,也显得很有诚义,这个举动,立马把酒楼内众富豪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一个个对着这个方向指指点点,对王蒙赞誉有佳。
面子文章谁不会做?又不用花钱!
林敬之见状赶紧弯腰九十度,还了一礼,随后,把声音放大了许多,起码能保证酒楼内的众人,都可以听到,
“王大人客气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如今我大乾王朝天灾四起,正值用人之际,我辈自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替皇上分忧才是。”
“好,说的好,好一个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贤侄的才名一点也不减当年!”王蒙突然也放大了声音,说的是一腔正气,随即又道:“只是贤侄却立誓不入朝为官,当真是可惜啊。”
林敬之的事迹,在场的众人都是知道的。
这时突然有一个中年人站了出来,开口道:“王大人,那也不见得吧,林贤侄以前不是也说过不再吟诗作对么,可前一阵子,林贤侄好像就作了一首足以流传千古的名诗吧。”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林公子,那首七言绝句真的是你作的么?”一个年轻人随后喝问。
“不错,是我作的。”林敬之知道他们说的正是自己剽窃诗仙李白的那首望庐山瀑布,就大大方方的应了下来。
“那既然贤侄能破了誓言作诗,日后自然也就能入仕为官喽?”先前的中年人又道。
这个中年人姓钱名旺,与林家一样,也是做玉石茶叶生意的,财大气粗,势力不比林家小多少,林敬之怀疑前一阵子此人也有派人到自家店铺门口闹事生非,挤走顾客。
要买玉石,除了林家,就属钱家的货物质量好,种类多,这些日子以来,林家店铺生意惨淡,估计有一大半客人都转而去了钱家购货。
此时这个钱旺的话题一直围绕着他以后会不会做官,是何用意?
是试探自己么?
若是仍说日后不会做官,此人是不是就没有顾忌,日后仍然会把林家当作是软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