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时代,小妾的身份低下,嫁给夫家后,就等同于夫家的一件物品,不喜欢了,甚至可以随便送人,或者是买卖,而小妾的娘家人,自女儿嫁出去后,就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了,所以小妾的娘家人,与男方家是没有半点亲戚关系的,只有正妻,或者平妻的娘家人,才是男方的亲家。
郑剑秋知道这个道理,自然深信不疑,当然,他心中也是大叹可惜,能把孙女教导成这般高手,那当爷爷的,自然是更加厉害了。
林敬之猜不透郑剑秋打的什么主意,但有关玉姨娘的身世,他也是半点都不知道,于是接下来的谈话,他尽量把话题绕开,不提及玉姨娘。
玉姨娘骑着黑马跑了老半天,仍不见回来,使得林敬之暗自忧心,他不是怕玉姨娘趁此机会逃离林府,而是担心玉姨娘不小心摔下马来,那可就糟糕了。
就在他由忧心,发展到焦虑的时候,终于见披着黄色披风的玉姨娘骑着黑马,自远方疾驰而至。
骑马是件体力活,骑快马并且要驯服烈马,就更耗体力了,所以等玉姨娘回来后,额间已是布满了细汗,林敬之看着心疼,但现在是在府外,身边更是围着一大群人,他也不好替她擦拭,连忙叫她停下来,吩咐她骑慢一点。
玉姨娘刚刚放松了片刻,心中大是爽快,闻言点了点头,便驾着马来到了林敬之的身侧,并肩而行,那匹黑色骏马以前正是林敬之的坐骑,见到主人后,便伸过脑袋在林敬之的身上一阵厮磨。
从记忆中得知,这匹黑马出身地在北方大草原,是林敬之从马贩子手中买来的,不过当时黑马因为水土不服,得了重病,根本就没人敢要,所以价钱并不高,林敬之将之买回来后,亲自细心的料理,又请了懂马的兽医给开了药方,这才保住了黑马一条小命。
也正因如此,高大烈性的黑马才会认手无缚鸡之力的林敬之为主人。
郑剑秋第一次见到这匹黑马时,也是惊了一跳,这么高大健壮的马儿,就是在军中也是不多见的,不过他虽然喜欢,但也没好意思讨要购买,毕竟这等神驹,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
林敬之掏出锦帕递给玉姨娘,示意她把额前的细汗擦干净,才无意中发现,玉姨娘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几个银环,自披风的领口处,往下扣了一排,使的那傲人的双峰,完全藏匿在了其中。
见状,他心头大乐,玉姨娘那充满魔鬼般诱惑的身材虽然很是能吸引男人的眼球,但她是自己的女人,当然是关上房门,只有自己欣赏的好。
被别的男人看到了,吃亏的可是他林敬之。
见林敬之望着自己胸前的银环咧嘴傻乐,玉姨娘隐在黑色面纱下的俏脸微微一红,随即,又想起了在马车上时,林敬之那无意间犹如抚摸的碰触,不自觉的,她就感觉胸前两点嫣红处传来一阵奇异的麻痒,然后全身,便似过了电流一般。
这种感觉令焦躁的同时,通体发热,四肢疲软,她鼻间的气息,也是渐渐粗重了起来,她很想避开林敬之的眼神,但每每过不了多久,便又会忍不住,本能的瞥过来一眼。
林敬之可不知道自己在无意间,已经撩拨的玉姨娘春心躁动,他只是很满意玉姨娘如此重视自己意见的举动,嗯,虽然平日里像座冰山,但比表面上不卑不亢的唐郁香,却是乖巧了许多,他前几次习武挨鞭子,还记着仇,想要打玉姨娘的屁股解恨呢,于是心头软了软,决定日后执行家法的时候下手轻一些,并且由最初想好的五十下,降为三十下。
坚城,流洲的省府,面积比洛城大了近五倍,人口众多,单是城里的百姓,就突破了五十万,若是再算上周边的农户,绝对不少于一百万。
在坚城,有两个封疆大吏,一个是掌管流洲内政的正四品大员,知洲田机,另一个,就是从四品的宣威将军,郑胜。
自古以来,文官与武官就不和,矛盾异常的激烈,文官以研读过圣贤书,自视为圣人的弟子为傲,看不起只懂得耍枪弄棒,满嘴不是打,就是杀的粗俗武官,认为他们不通教化,而武官则视文官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儿,挂在嘴边最多的话,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在流洲的情形自然也是一样,郑胜的官职虽然比田机低了一级,但二人一文一武,互不节制,所以他并不惧怕田机,另外,在朝堂上文武官员也是互相看不对眼,就算是田机暗中上奏折打他的小报告,也自有武将替他说话。
当然,这文武官员虽然暗地里不合,但明面上还是要顾忌三分的,不然一上朝堂就针锋相对,那金銮殿就变成菜市场了。
郑府内,郑胜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看着长子让手下护卫捎来的书信,皱眉不语,信上说,儿子想要与十四岁就高中举人的林敬之结交,让他能帮忙劝说一番。
林敬之的事迹,他是听说过的,也知道这个年少有为的才子曾许过誓言,不再踏足仕途,长子的这个请求虽然很不好办,但他也觉得长子的想法有几分道理,既然是才子,而且又这么年轻,若果真能回心转意,将来定然是前途不可限量。
现在趁其还未发迹,就劝说一番,与之打好关系,对将来长子的仕途,定然有莫大的帮助,当然,如果林敬之是死脑筋,就是不回头,那他郑家也没什么损失。
‘只是自己该如何来劝呢?’将书信缓缓的放在桌面上,郑胜抚着黑须,陷入了沉思。
等林敬之的车队赶到坚城,已是到了申时末,郑剑秋原本想要直接请林敬之进府的,但林敬之想了想,还是摇头拒绝了,现在的他赶了大半天的路程,身上又是汗又是土的,哪里能直接跑去宣威将军的府上坐客。
在坚城,林家除了有不少的店铺外,还有一处较大的院落,平日里没怎么住人,只有一个管家领着十来个下人留在这里打扫房间,整理院落中的花草树木,林敬之与郑剑秋在半路别过,约定好晚上去郑府坐客后,就直奔这间小院。
小院的管家姓刘名山,已经得到消息主子要来坚城访客,而且自得到主子要去宣威将军的府邸里坐客时,还收到一个纸条,上面吩咐他立即派人把这件事情散播出去,好让那些负责打听林家消息的耳朵暗线,去回禀给他们的主子知晓。
第九十四章 不敢涉足朝堂的理由
林敬之与郑剑秋半路分别后,直接来到了坚城的小院,小院的管家刘山早早就迎了出来,是个四十多岁,面相憨厚的中年人,因为这里经常不住主子,所以找个老实点的管家打理,更为合适。
走进小院,林敬之就与玉姨娘各自寻了个房间,将脸上的尘土洗掉,并换了身干净的衣衫,按理说,目前最有资格伺候林敬之的,就属玉姨娘了,但玉姨娘显然没有这份觉悟,直接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这个细节看在刘山的眼中,使的他心下有了计较,定是主子特别宠爱这位姨娘,这才不忍心使唤同样因为赶路而疲累的小妾。
换了衣衫,林敬之便把刘山叫到了书房当中,他先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身穿淡蓝色长袍,面色恭敬的管事,才问道:“一大早我曾交代护卫给你带了一张纸条,要你把我这次去郑府坐客的事情散播出去,你可曾按吩咐行事了?”
“回二爷,奴才收到吩咐后,就嘱咐下人办了。”刘山先弯腰施了一礼,才回道。
“嗯,办了就好。”虽然这个刘山是林家的家生子,忠心还是比较可靠的,但林家如今面临歹人窥伺的形势,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本来来之前,林老太君还曾提了个建议,要他进城后,领着护卫在主要的几条大街上转悠几圈,造一造声势,但却被林敬之给否决了,现在田机等人并不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暗中作怪,若是表现的过了,就有可能被其发觉。
现在对方使的手段虽然卑鄙无耻,使得林家店铺生意大受影响,但好歹还心存顾忌,不敢明着来,可如果真被对方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打林家产业的主意,怕是会破罐子破摔,变本加厉,不再有所顾忌。
到那时,林家的处境就会变的更加糟糕了。
又与刘山聊了一会,打问了下坚城这里的情况,天色就渐渐沉了下来,因为玉姨娘是小妾的身份,不好一起跟去郑府,林敬之就准许她可以随意出入院落,去外边散心,然后领着十几名下人,和五六个护卫,带着挑好的礼物,直奔宣威将军的府邸。
因为林家救了郑剑秋一命,而且郑剑秋也有结交林敬之的打算,所以等林敬之来到郑府门口的时候,早就人候在了门口迎接,现在天色虽然已经快黑了,但大街上仍是人来人往,其中还有几个人鬼鬼祟祟的掺杂其中,不用问,也知道是田机等人派来的眼线。
林敬之正担心田机等人不了解林家与郑家的深厚交情,见状大乐,毕竟在流洲,能让宣威将军府中的人出来迎接的贵客,可真不多。
只是这一点,就够田机对林家下手时,顾忌三分了。
立在府门口,负责迎接林敬之的中年人,是郑府的大管家郑江,此人隔着老远,见林敬之身着贵气长袍,面相英俊,领着些许下人直奔郑府,并且与主子交代的人颇为相像,就赶紧上前迎了几步,开口道:“这位公子可是林家二爷?”
“正是在下!”虽然对方是个奴才的身份,但林敬之还是弯腰抱拳,客气的行了一礼,不同人家的奴才,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
郑江见状赶紧深深的弯下腰,回了一个大礼,“林二爷不必如此客气,折煞老奴了,请,我家将军已经在大厅恭候多时了。”
林敬之又客气了几句,就由郑江带路,径直走进了郑家大院。
郑胜虽然是宣威将军,但官家毕竟不如商家有钱,所以郑府虽然也布置的甚为大气,但与林家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少了几分细致,与典雅,大约走了有三百米左右的样子,众人终于来到了大厅门口。
郑江先进去通报了一声,林敬之才整了整衣衫,从容的走了进去,而跟在他身后的下人与护卫们,则自觉的拿着礼物,站在院落的中央,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