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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美乐之吻 第2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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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安是怎么跟您说的?”我问。

“她是只神秘的小精灵,什么都不肯告诉我。”

为了不得罪他,我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神秘的姑娘就该由您亲自去挖掘,这样才更有意思不是吗?”

“好吧。”他耸耸肩,俏皮地眨眨眼睛说,“你们女孩子都喜欢互相保密对吗?”

“只对特别的人保密。”我也对他眨眨眼睛。

休伯特愣了愣,正要说什么的时候,一位侍者走过来,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休伯特皱起眉头,歉意地对我笑笑:“抱歉,我失陪一会儿。”

他离开后,丹尼哥哥走过来,小声问我:“你认识他?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说了雇主家的事。

丹尼道:“原来如此,等会儿你介绍我们认识一下。”

我有点抗拒这种社交要求,但为了照顾丹尼的面子,还是答应了下来。

“几年没见,你变化可真大。”丹尼撩了撩他额前的黑色卷发,发丝被雨水淋湿了,一缕缕贴在侧脸上,露出有些突出的额头,他从路过侍者的托盘里拿了一杯酒,一饮而下说:“我上大学了,在圣安慕斯念哲学系,你呢?”

“我在读高中,已经升三年级了。”

“毕业后打算干什么?读不读大学?”他随口问道。

“读大学!”

“你不知道吗?最近两年,许多大学都开始招收女学生了,我们大学去年也招了几个女孩子,不过都是有钱人家的姑娘,毕竟学费太高昂。”

“学费要多少钱?”我激动地问。

“我去年交了70金普。”丹尼得意地说,“不过物有所值,哲学系里都是富家少爷和权贵子弟,对扩展人脉很有用。”

我觉得丹尼变了很多,中学的时候,他还没有这么世故,还在谈论着社会事业和为人民奉献的事,而现在不但进入了满是权贵子弟的学院,还满口金钱权势。

丹尼喋喋不休地炫耀着自己:“我父亲搭上了一位地产商,现在做水泥生意,非常赚钱……我们公司有100多个员工了,如果你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可以来我们公司……我爸爸mama在墨尼本的海滩买了一栋别墅,今年夏天我们准备去度假……”

阿瑞娜终于来了,我也终于得到了脱身的机会,忙歉意地对丹尼说:“我朋友来了,失陪一下。”

“好的,我们等会儿再说。”他点点头道。

阿瑞娜美极了,她穿一条米黄色的修身长裙,长长的金色卷发被一顶小王冠盘在头顶,颈间和手腕带着镶嵌了紫色宝石的白金饰品。可她一点都不开心,不但紧紧抿着嘴角,眉间也微微皱起。

她一进大厅就甩开了父母,拉着我的胳膊说:“走,我们去那边坐。”

大厅四周有很多高大的灌木,灌木下放着长凳和躺椅,有些被巨大的灌木叶子遮住,看上去像一个个隐秘的小空间。

我们在一张沙发上坐下,百无聊赖地等待舞会开场。

隔壁一张躺椅上,两个金发碧眼的青年正在聊天。

鹰钩鼻子那位忽然说起一个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

“真的?你没开玩笑吧?”矮胖青年嗤笑道。

“为了得到这个宴会的邀请函,他像个低三下四的狗腿子到处讨好人,还逢人就说他家公司赚多少钱。”鹰钩鼻子说。

“别介意,穷人乍富都这个德行。”

鹰钩鼻子扯扯嘴角:“不知所谓的乡下暴发户而已,有眼睛的都看到了,他来这个宴会是为了爱米莉小姐。”

“爱米莉小姐!他疯了吗!”矮胖青年惊讶道,“癞蛤蟆想吃天鹅rou!”

“岂止是癞蛤蟆,我家通厕所的棍子也没他恶心。”

两人视线的交汇处,几位青年正围着一个漂亮女孩子说笑。

那女孩娴静美丽,一举一动都优雅得体,衣着配饰新颖夺目,一看就不是普通有钱人能拥有的珍贵奢侈品,这恐怕就是爱米莉小姐了。

丹尼哥哥也站在其中,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偶尔插嘴打趣,他正是那两个金发男子口中‘低三下四的狗腿子’。

乐队奏完《安斯特圆舞曲》后,一位小提琴手起身独奏,伴随着悠扬浪漫的《爱之声》,卡梅伦夫妇出现在二楼,他们向宾客致意,然后走下楼梯,在所有人的注目下翩翩起舞。

主人领舞后,客人们也纷纷进入了舞池,一位身材矮胖,眉毛浓密的男人忽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向阿瑞娜行了个夸张的邀请礼说:“阿瑞娜小姐,可以请您跳支舞吗?”

阿瑞娜冷冷地说:“抱歉,我不想跳。”

浓眉毛微笑着说:“还没有自我介绍,不知道阿瑞娜小姐听说过我没有,鄙人西福斯。”

“听说过!但我不想和你跳舞!”阿瑞娜皱着眉头,十分无礼地拒绝了他。

浓眉毛脸上升起了怒容,他冷哼一声,转身说:“所谓的贵族小姐就是这种教养,真让人大开眼界!”

阿瑞娜也生气了,低声对我说:“太可笑了!他居然还对我发脾气!他才没有教养呢,也不照照镜子,长得像头猪一样!他该自惭形秽,连问都不该来问我!”

我注意到浓眉毛走到阿瑞娜父母身边说了什么,而阿瑞娜的父亲脸色阴沉地把视线对准了这边。

不一会儿,阿瑞娜的继母走过来,轻笑着对阿瑞娜说:“亲爱的,过来一下,你父亲有话跟你说。”

阿瑞娜昂首挺胸地站起来,像只斗鸡一样过去了。

说真的,我挺佩服她,竟然敢这样对抗自己的父亲。

一只舞曲后,休伯特回来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脸色难看极了,嘴角下垂,眉头紧锁,眼神充满了怒气。

他走到我面前,态度极其轻慢地伸出手说:“我们来跳舞吧。”

“请我?这可是您的第一支舞,不太妥当吧。”我谨慎地看了看四周说。

“有什么不妥当的,我只和自己喜欢的姑娘跳。”他耸耸肩说,“刚才我母亲叫我去请那个爱米莉·法洛伦斯,老天爷,那姑娘惯会装模作样,没意思透了,我可不想和她耗一个晚上。”

我瞥了眼爱米莉小姐,她依然被几位青年包围着,虽然面带微笑,但时不时看向休伯特这边,眉头微皱,显然不满了。

这种情况下,我可不能答应和他跳舞,忙拒绝道:“抱歉,我不太想跳。”

“怎么?你害怕?”

我咬咬嘴唇说:“您觉得呢?”

休伯特哼了一声,语气轻蔑地揭开了我的面皮:“你当然在害怕,怕麻烦,是不是?在墨尼本的时候就是这样,你以为我感觉不出来?我不喜欢强人所难,享受爱情,也要讲究你情我愿,要不是跟人打了赌,在墨尼本的时候我也不会追着你不放。虽然你和莉莉安都很漂亮,但莉莉安比你有意思,她更鲜活,你却很死板……不过说真的,你傲慢什么,你这种女孩子不过是见的世面太少,将来你就明白了。”

说完,休伯特转身走向爱米莉小姐,从一堆追求者当中牵住她的手,迈进了舞池。

她更鲜活,你却很死板……

休伯特的话像一枚石子投入静静的湖水,掀起层层涟漪。

上中学的时候,每次老师念成绩,我都偷偷和莉莉安做比较,如果考得比她好,我会开心一整天,如果不好,我就更卖力地学习。

可我自己与她作比较也就算了,居然还有人点评我们,像评价一瓶酒,一道菜似的,也有了好坏优劣。

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还是因为我是女人?他当着我的面,对我们评头论足,谈论为什么追求我们,谈论我们的美丑和性格,就好像我们是一盘菜,一种消遣品,可供他挑挑拣拣。

可我什么难听的话都不敢说,我挂着讨好的笑容送走了休伯特。

《静静的兰河》里,主角说过这样一段话,‘贫穷是我的骨、自卑是我的rou、虚伪是肌肤,它们融合成了一种名为奴颜婢膝的怪物,挂着谄媚的笑脸,向所有强权弯腰。’

此时,我意识到自己对莉莉安的嫉妒是多么可笑,因为我是个欺软怕硬的懦夫,从未胆敢和那些太过强大的人竞争比较,只敢和莉莉安,这个和我一样在卑微的泥潭中打滚的女孩子比。

想到这里,我再也待不下去了,想找阿瑞娜道别离开。

刚离开大厅,我就看到了丹尼哥哥,他正和他的几个朋友在一起,气氛却有点不太对头。

“你疯了吗!我们给你请柬,你竟然去纠缠爱米莉小姐!”一个穿深灰色礼服的青年怒气冲冲地说。

丹尼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一脸轻松道:“追求爱米莉小姐的人那么多,也不多我一个吧。”

“嘁!”有人冷笑一声说,“那也要看看别人是什么身份,你是什么身份,你一个暴发户,除了口袋里有几个钢镚,你还有什么!麻烦你照照镜子,看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要自己丢脸,还连累我们!”

这话非常过分,简直是把人的面子剥下来,丢在地上踩了三脚,丹尼哥哥的脸色也变了,但他还是好涵养地说:“抱歉,我没想到这点。”

对方却并不打算放过他,嘲讽道:“脸都丢完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我不想跟你废话,今后见了我们,麻烦就当不认识。”

丹尼无奈道:“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我们都是朋友……”

“谁跟你是朋友,你配吗!你这种货色给我提鞋都不配!”

丹尼气不过,一拳挥向刚才挑事的同学,结果被人闪过,还踢中了肚子,他疼弯了腰,又被揪住头发威胁。

“以后别再跟我们说话!否则让你好看!”

青年们离开了,丹尼面色灰败地靠着走廊墙壁,许久之后,他整理了下衣物,向大厅走来,我避无可避地遇到了他。

“安妮?你怎么在这儿?”他神色慌张地说。

为了给他留面子,我假装自己刚过来:“我正要去二楼,你呢?”

“啊,我,我刚从楼上下来。”

我对他笑笑,绕过他走上楼梯,他却忽然攥住了我的手腕。他抓得很紧,我挣扎不开,疑惑地看向他:“丹尼哥哥?”

在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倾身吻了上来。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我僵住了,一时间忘记了反抗,甚至呼吸。

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丹尼哥哥都是我的白马王子,我也曾幻想过童话故事里美妙的接吻,在幻想中,两个深爱着彼此的人,因为情难自抑,终于吻在了一起,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美好和浪漫,甚至是一种神圣的承诺,无比庄严,无比幸福,像婚姻一样。

我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初吻发生在一条漆黑阴暗的走廊里,来得猝不及防。

那个吻潮湿、黏腻,还带着点酒气,根本没有什么浪漫美好,简直恶心到无以复加。

我没有在一开始就推开他,是因为长久以来的暗恋,让我以为这是我想要的。

一吻结束,丹尼呼出一口气,搔搔头发说:“安妮……你喜欢我吗?要不要跟我约会?”

我冰凉的身体渐渐回暖了,颤抖着声音说:“我去二楼了,再见……”

不等他再说什么,我就跑上了楼梯,而泪水已经溢出了眼眶。

他们一定要这样不尊重人吗?无论是休伯特,还是丹尼。

因为追求贵族女性不成,又在同学面前受挫,就想在我这样的女孩身上找回尊严和存在感,甚至连我的想法都不屑于考虑,就直接行动了。因为在他们心中,我这个人和我的想法都不值一提吗?

我一直以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上层男性是不同的,没想到他们和迈克·史密斯那种男人是一样的,要么暴力蛮横地把女性拖进小巷子,要么自以为是地冒犯女性,只不过优雅的语言、得体的外表把他们恶心的行为华美包装了而已。

我用力擦了擦嘴唇,上面还残留着他冰冷的口水,仿佛怎么擦都擦不干净似的,像羞辱烙印在尊严上,那个恶心的吻也永远烙印在了我的嘴唇上。

我没有去找阿瑞娜,而是逃出了这里。

这个夜晚雨下得很大,吵得人难以入眠,雷声更是霹雳一样在屋顶上炸开。

清晨,地面上湿漉漉的,楼下一棵白桦树倒在了马路中央,它被昨夜的雷劈倒了。我在窗口望着死去大树的残骸,忽然有些物伤其类。

这个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大树太出挑会被雷劈倒,女人出格就会被社会劈倒。

我为什么这么不幸,做了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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